专家分析,这属于医院附设科研平台的动态调整,反映出医学科研生态的自然迭代。
撰文丨燕小六
12月22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文,撤销依托于5家大三甲的共19家省附设性医学科研机构。包括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河南省医院管理研究所、河南省人民医院的河南省皮肤病性病研究所等。
有媒体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获悉,即日起,撤销机构不得再以原机构名义开展科研活动。此外,2015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设立但未在名单中的省附设性医学科研机构一并撤销。
这一集中调整引发了医疗行业对医院科研管理政策的关注。
郑州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聂伟告诉“医学界智库”,这属于医院附设科研平台的动态调整,背后有多重原因,一定程度反映出医学科研生态的自然迭代。
![]()
具体名单及依托单位如下(下拉查看更多):
河南省腹腔镜治疗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医学遗传研究所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中法河南省心血管病治疗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糖尿病防治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疼痛治疗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高血压控制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医学遗传与生殖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心血管流行病学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肾脏病研究所
依托单位: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肿瘤生物治疗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肿瘤医院
河南省干细胞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肿瘤医院
河南省肿瘤靶向基因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肿瘤医院
河南省整形美容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河南省生殖医学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介入治疗临床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呼吸疾病研究所
依托单位: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肾脏病防治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医学影像诊疗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儿童眼病诊疗研究中心
依托单位: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撤销源于多重因素
聂伟曾担任河南省卫生厅科技办主任、河南省医学科学院院长,非常了解附设性医学科研机构建制、管理。他表示撤销原因很多,从此次名单看主要分3类情况,而学术带头人退休或更替,是致附设科研机构无法延续工作的首要原因。
“医学界智库”了解到,河南此类机构成立、管理,主要依据2011年发布的《河南省医学附设性科学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了这类机构的定义、设置条件和管理规则。
就设置条件看,要求有学术水平较高、能指导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带头人;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有能够代表河南省或所在地区科技水平的成果或论著;依托单位要在资金、设备等多方面给予扶持或保证等。
聂伟发现,在此次撤销名单中,不少附设科研机构存在学术带头人已退休多年、没有成熟“接班人”等情况。
“申请建设科研机构的带头人退休或离开,缺乏称职或一脉相承的接任者,会造成科研机构后续发展不稳定,难与医院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医院支持力度可能随之减弱。渐渐地,附设科研机构就名存实亡了。”聂伟说。
医院建成更高层级的科研平台,是另一重要原因。
比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内科成立于1988年。依托于该处的河南省肾脏病防治研究中心,在本次撤销名单中。
2011年3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病中心”。到2018年,河南省慢性肾脏疾病精准诊疗重点实验室建立并正常运行,是中心的核心组成部分,与国家肾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紧密结合。
而依照《河南省医学附设性科学研究机构登记编号说明》,凡名称冠以“河南省”“河南”等字样的省级附设性科研机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附设性科研机构,由河南省卫生厅审批登记。
“当医院拥有国家级或国际联合的实验室等更高级别科研平台后,厅级平台的意义就相对减弱。”聂伟说。如此一来,后者较难获得持续的软硬件支持,且综合管理负担重。多方衡量后,医院就可能会考虑撤并。
动态评估从未停步
针对此次撤销,聂伟向“医学界智库”强调,是正常的动态考核结果,符合科研管理的基本规律。
《河南省医学附设性科学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附设科研机构“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动态评估”的核心机制,称“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对获准成立的医学附设性科学研究机构采取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其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不合格者第一年给予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
从实践来看,河南一直坚持这一管理模式。2022年1月,河南省卫健委发布通知,9家机构不健全、不能按照职能开展工作,或机构重复设置,或因上级机构撤销无法开展工作,被评为不合格,限期半年自行完成整改、撤并等工作,整改到期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通知还指出,其他由河南省卫健委科技教育部门同意设立、该次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报告的辅设性医学科研机构等,视为自动放弃设立资格。
针对外界对“管理收紧”等猜测,聂伟给出明确判断:“管理规则和评估指标没有变化,不存在更严格的情况。主要是这一次信息公开更及时了。”他透露,在实际运行中,附设机构增加的数量比撤销得多。
聂伟表示,附设科研机构的动态调整,有利于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能为年轻团队提供发展机会。
对于年轻科研团队来说,被撤销机构腾出的不仅是“河南省”等冠名资格,更是申报厅级科研平台、获得多方面支持的重要起点。“没有厅级的,很难往上申报省级的。”
资料来源:
1.河南省医学附设性科学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卫健委
2.关于公布各类辅设性医学科研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审核结果的通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豫卫科教函【2021】41号
*“医学界”力求所发表内容专业、可靠,但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做出承诺;请相关各方在采用或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时另行核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