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何帆、陈伟成功代理了一起醉酒后开车进水库,导致司机当场淹死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保险公司拒赔驾驶或乘坐意外身故,原因是醉酒驾驶是免责行为,且违反了法律规定。死者家属找到了我们,何帆、陈伟律师在面对保险公司基于醉酒驾驶免责条款而拒赔的复杂情形时,迅速展开深入研讨,并在庭审辩论中凭借专业知识,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保险理赔代理意见,成功帮助当事人扭转局势,最终获得 23 万元的理赔金。该案例突出了保险案件的独特性,当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时,当事人应意识到保险案件处理思路与其他案件不同,及时寻求专业保险理赔律师团队的帮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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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付XX系贵A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车主,死者黄XX系付XX前夫,原告黄XX系死者黄XX唯一子女。2023年5月,付XX作为投保人向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购买驾意险,保险期间一年,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进行盖章确认。2024年1月,黄XX驾驶贵AW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XX县XX镇大兴村(与沙文镇交界处)XX水库路段时,在弯道处驶出道路掉入XX水库内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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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第一,涉案车辆是在贵阳公司投保,相应的保险责任是由贵阳公司进行承担;第二,事故发生时候,驾驶员自主驾驶,该行为系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行为,根据保险法第十条,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列为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做出提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类特殊免责条款区别于一般免责条款的提示告知解释义务,本案中原告通过XX APP 线上投保,我公司将相应的免责条款,以免责事项说明书的方式,单独列明并告知,且最终投保人签字确认,我公司已经作出了相应的提示告知,该条款合法有效。而且在投保过程中,我公司还设置有强制阅读勾选选项,而且有相关的弹窗,最终投保人也签字确认,认可相应的免责条款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
被告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于2025 年 1 月 3 日前支付原告黄XX意外死亡赔偿金 2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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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彰显了何帆、陈伟律师深厚的专业素养与卓越的职业能力。面对保险公司以醉酒驾驶免责为由的拒赔困境,他们凭借对保险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抽丝剥茧剖析案件关键,在庭审辩论中展现出高超的策略与强大的逻辑。他们用专业为当事人开辟出一条维权之路,让公平正义得以伸张,也为更多在保险理赔纠纷中迷茫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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