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军事博物馆里有一门德国造32倍口径150毫米榴弹炮,它是中国近代第一款机械化重炮,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机械化炮兵部队的核心武器。
上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向德国订购了24门射程需达15公里的榴弹炮,以应对日益严峻的日本威胁。德国莱茵金属公司在当时德军装备的sFH18基本型榴弹炮(射程13.25公里)基础上,通过加长炮身到32倍径,实现15公里射程,为中国打造出这款火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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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型炮口径150毫米,战斗全重6.5吨,高低射界-1°~+15°,方向射界左右各26°,初速601米/秒,射速4发/分,最大射程15.1公里。在抗战初期,对日军同级别榴弹炮有明显的射程优势。
由于当时德国外交部、国防部、经济部在对华政策上存在分歧,这批火炮拖延到1936年才交付中国,比原计划拖延了近2年。国民政府以此编成了国民党军炮兵第10团,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机械化炮兵部队。
该型炮在抗日战争中先后参加了淞沪会战、南京保卫战、长沙会战、台儿庄战役等多次重大战役。淞沪会战中,炮兵第10团成功摧毁日军跑马厅临时机场,击毁敌机数架 。该炮也随远征军入缅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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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交货的除了24门重型榴弹炮以外,还配备了亨舍尔T33G1 6×4越野载重卡牵引车,实现摩托化行进;各类辅助车辆(如观测车、弹药车、吉普车、摩托车等),全团车辆总数达480余辆, 构成高度机械化的机动和支援保障体系;光学观测器材(如炮队镜、测距仪等)用于精确侦察目标、测定方位距离,为炮兵提供射击诸元;通讯设备(包括电台、电话等) 保障指挥部、观测所与炮阵地之间的有效通信联络。全团2000余人。
关于机械化炮兵的一点浅见
从现代军事标准来看,这门德国造32倍口径150毫米榴弹炮属于“牵引式火炮”而非“自行火炮”,但在二战前及二战初期,使用重型卡车牵引的重型榴弹炮就是“机械化炮兵”,它从设计到运用完全脱离了骡马化的范畴,专为“摩托化/机械化”而设计交付的,整个炮兵团完全实现了轮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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