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转岗的话题人们议论了很久,但对于消防救援机构和属地相关政府部门而言,转岗仍是新事物,国家和地方尚无统一政策措施,多数是边探索边实践。
目前,转岗仍以应急管理系统转岗,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有计划地交流到其他系统工作为主要路径。
依我观察,当下能够确定的是,在《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出台之前,转岗应不会有明显变化。
分析研究转岗形势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从长远看,转岗的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符合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效能与优化资源配置的大趋势。
二是从现实看,政府精简编制同样是优化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举措,接收转岗干部的部门系统,同样面临减编、减员的实际情况。
若上述两点成立,便难免得出“早走有位置,晚走需竞争”的判断。
若拿不定主意想继续观察,就等《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颁布后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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