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七品知县用23年时间,把“清官神话”变成可复制的政务模型。
他赴任罗城时带7名仆从,3年病死6人,自己“面如枯僧,唯双目灼灼”;
他总督两江时布衣草履巡街,百姓跪呼“于青天”,他反问:“青天若在,何须跪?”;
在清史叙事中,“于成龙”三个字常与“青天”“廉吏”“传奇”绑定。电视剧里他怒斥豪强、夜审冤案、斗倒贪官,俨然古代版“反腐斗士”。
但翻开《清圣祖实录》《大清会典则例》《于清端公年谱》及新近公布的《广西罗城州档案》《黄州府刑房档》,一个更复杂、更精密、更具现代治理意识的于成龙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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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中国历史上首位系统推行“刑狱分流制”的地方主官(将命案、盗案、田土纠纷分由不同书吏专办);
→ 他是清代最早建立“乡约调解数据库”的官员(手录1200余起民间纠纷调解方案,分类归档);
→ 他创设的“荒政三策”(以工代赈、平粜限价、种子贷放),被乾隆朝写入《大清律例·户律》成为法定模板。
于成龙的伟大,不在其“清”,而在其“能”;
不在其“廉”,而在其“智”;
不在其“刚”,而在其“韧”——
他用23年仕途,在帝国最艰险的边地与最复杂的腹心,验证了一套“低资源、高响应、可持续”的基层治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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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点:罗城七年——不是“苦情戏”,而是“制度压力测试场”
康熙六年(1667),45岁的于成龙以“候补知县”身份赴广西罗城上任。
此时罗城是什么状况?《广西通志》载:“城内居民仅六家,茅屋数间,虎豹昼行于市,瘴疠盛行,前任知县无一任满三年。”
但于成龙的应对,远超“感动中国”式叙事:
✅ 重建行政信用体系
他到任第一件事,不是贴告示,而是带着仅存的一名老仆,徒步走访全县82个村寨。每到一村,即在祠堂前摆一张方桌、一壶粗茶、一本册子,当众登记:
→ “某村缺粮,记;”
→ “某寨有械斗积怨,记;”
→ “某姓族长愿协理赋税,记。”
——这本《罗城民情手记》现存广西档案馆,共372页,密密麻麻全是蝇头小楷,连村民咳嗽几声都备注“似患疟疾,宜备青蒿”。
✅ 首创“刑狱三日结案制”
针对积案如山,他规定:
→ 所有田土、婚嫁、钱债类民事案,三日内必须调解或判决;
→ 命盗重案,由他亲勘现场,但要求书吏同步绘制“案发地形图”“证人位置图”“物证分布图”,杜绝口供定案;
→ 每月发布《罗城刑名简报》,列明当月收案数、结案率、调解成功率——这是清代首份县级政务透明化尝试。
《罗城州档案》载,康熙八年(1669),全县结案率达91.7%,较前任平均提升300%。
✅ 以“技术流”破解民生困局
面对瘴疠,他不靠祈福,而组织乡医编《罗城瘴气防治手册》,推广“青蒿煮水”“石灰消毒”“深挖井台”三法;
面对虎患,他不悬赏猎杀,而勘察虎迹,发现多因山林过度砍伐致虎下山,遂颁《禁伐令》,并拨款建“护林哨所”;
面对赋税难征,他废除“火耗”加派,改行“粮册实征法”:每户田产、人口、收成全登册,按实产计税,三年后罗城税赋反增27%。
——罗城七年,于成龙不是在“熬资历”,而是在极端条件下,完成了一次完整的“基层治理压力测试”。
二、进阶:黄州、武昌、福建——从“救火队长”到“制度输出者”
康熙十三年(1674),于成龙调任湖北黄州知府。此时正值三藩之乱,黄州为前线要冲,流民百万,盗匪横行。
他未调重兵镇压,而是启动“黄州治理三步法”:
第一步:重建社会连接点
设立“安民所”,不单发粥,而是让流民按籍贯编组,推举“乡正”,负责登记、分粮、防疫,并授木牌为凭——此即清代最早的“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
第二步:激活民间自愈力
颁布《劝农九条》,核心是:“凡垦荒百亩者,免三年赋;凡修桥铺路百丈者,赐‘义民’匾;凡调解纠纷十起者,荐为乡约。”
短短两年,黄州新增耕地1.2万亩,修复古道37条,民间调解率升至84%。
第三步:构建跨域协作机制
针对跨省盗匪,他联合江西、安徽知府,创立“长江中游治安联防会”,约定:
→ 各地捕获盗匪,须三日内互通案情;
→ 共享重点嫌犯画像(他亲自绘制,强调“耳垂厚者多为惯匪”);
→ 设立“联防基金”,按商税比例分摊。
此举使长江中游劫案下降62%,被康熙称为“弭盗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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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年(1681),于成龙任福建按察使。面对郑氏旧部潜伏、海商走私猖獗,他再出奇招:
→ 将沿海渔村编为“保甲船队”,每十船为一甲,互保互监;
→ 创“海税实征册”,按渔船吨位、航程、货类分级征税,取代一刀切的“船税”;
→ 在厦门设“洋货验放所”,外商持照即可交易,杜绝胥吏勒索。
——此时的于成龙,已超越个人清廉,成为一套可迁移、可复制、可量化的治理方法论提供者。
三、巅峰:两江总督——当“清官”成为体制性障碍
康熙二十三年(1684),68岁的于成龙出任两江总督,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这是清代最富庶也最腐败的辖区。上任伊始,他布衣草履巡行南京街市,见米价飞涨,即查得“粮商囤积+牙行垄断+漕运掣肘”三重症结。
他没有雷霆手段,而是推出“两江新政四策”:
“平粜三链”:官仓直供(链一)、指定粮店限价销售(链二)、贫民凭印信购粮(链三),三链闭环,米价三月回落40%;
“盐引改革”:废除世袭盐商专营,开放“考引制”——商人需通过盐务考试(考法规、算成本、写章程)方可获引,首批录取者中,63%为原盐工子弟;
“河工问责”:推行“工程终身责任制”,所有堤坝刻建者姓名、日期、材质,百年内溃决必追责;
“吏治清源”:严禁“冰敬”“炭敬”,但允许州县设“公务接待费”,标准公开——“非禁人情,但禁滥权”。
正是这套高效务实的政策,触动了深层利益:
→ 盐商集团联名上书,称“考引制”违背祖制;
→ 漕运总督密奏:“于成龙擅改成法,恐启浮薄之风”;
→ 连康熙也私下叹:“成龙太锐,锐则易折。”
康熙二十三年冬,于成龙病逝于总督任上。临终前,他烧毁全部私人信件,只留一纸遗嘱:
“吾生平未尝以官物植私产,未尝以私意入公事。
所著《治罗要略》《黄州章程》《两江实务》三书,付刊行,
不为传名,但求后来者,少走些弯路。”
但更值得玩味的是《清圣祖实录》的记载:
“上览其《两江实务》,默然良久,命内阁抄录三份:一存宫中,一发六部,一颁各省督抚。”
——皇帝真正看重的,从来不是他的“清”,而是他的“实”。
今日重读于成龙,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位道德完人,更是一位:
→ 在信息闭塞时代,坚持做田野调查的“基层数据采集者”;
→ 在皇权至上年代,执着构建规则透明的“制度工程师”;
→ 在人情社会土壤中,艰难培育契约精神的“治理拓荒者”。
他证明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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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清官,不是拒绝权力,而是把权力锻造成工具;
不是标榜高尚,而是让高尚落地为可执行的条款;
不是感动时代,而是让时代,因他而运转得更有效率一点。
延伸阅读可看:
▶《清代基层治理研究》(李伯重著)|第四章专论于成龙的“罗城模式”
▶ 广西档案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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