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市公安局
关于临时管控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重要活动期间低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采取临时飞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12月31日0时至2026年1月1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东环路以西、联纺路以南、浴新大街以东、陵园路以北合围区域为临时空中管控区。
三、管控对象
“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空飘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飞行器(物)。
四、管控措施
在管控时段及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个人利用“低慢小”飞行器(物)进行飞行活动。经批准用于安保和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飞行器和空飘物除外。
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邯郸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平安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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