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安徽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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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示函》,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议与批准,公司在临时报告中披露的内容与以上事实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是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责任追究内部制度、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9号,以下简称《北交所持续监管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胡翔、董事会秘书汪晓志,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安徽证监局指出,根据《信披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胡翔、汪晓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9年,2022年12月22日在北交所正式上市,公司是一家从事家用电器专用配件及模具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模块化服务商,产品主要用于家用电器制造领域。
业绩方面, 合肥高科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8.54亿元,同比增长4.86%;净利润3697.34万元,同比减少23.75%。
二级市场上,合肥高科25日收跌0.38%,报15.87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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