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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12月25日晚间,ST泉为(300716)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泉为绿能于2024年2月5日通过ST泉为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承诺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ST泉为240万至480万股股份;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增持计划顺延6个月至2025年2月5日止。2025年1月3日,泉为绿能增持10万股ST泉为股票,此后未再履行增持承诺。泉为绿能的上述行为,构成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
褚一凡作为泉为绿能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泉为绿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泉为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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