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要从两年前说起:
2023年4月,上海某券商研究所的办公室里,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正忙着组织撰写一份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报告。这份报告后来如期发布,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首次给予利通电子“增持”评级。
但没人想到,这篇看似专业的研报背后,竟藏着一笔18万元的“好处费”。
![]()
事情败露是在一年多之后。2025年1月13日,邹某在家中被上海警方传唤到案。同一天,他的同事、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也在公司被带走。两人随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他们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有偿为上市公司撰写研报以提升其股票市场关注度。
这不是小说情节,而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刚刚判决的一起真实案件。
![]()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23年4月,邹某和程某应宋某甲(另案处理)之邀,开始为江苏利通电子“服务”。邹某负责组织撰写研究报告,程某则充当联络人,负责在邹某与宋某甲之间传递信息,甚至亲手转送现金。事后,邹某实收18万元,程某拿走5万元。
有趣的是,这笔交易的时间点与东方财富证券当年4月发布的一份研报高度吻合。该报告题为《面板产业触底反弹,LCD精密金属结构件龙头有望充分受益》,署名分析师中有一位姓邹的电子首席——业内普遍认为,此人正是本案中的邹某。
![]()
更耐人寻味的是,这位邹姓分析师此后还于2023年12月再度发布深度报告,继续维持对利通电子的“增持”评级,称其“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彼时,他已从东方财富证券跳槽至东北证券。然而,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信息,东北证券并无名为“邹杰”的注册从业人员。而财通社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此人可能就是邹杰,且目前已不在东北证券任职。
法律没有给这场“专业服务”留情面。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警方投案;2025年初,两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发后,全部赃款已被冻结。
![]()
2025年7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程某同样罪名成立,获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判决书中特别提到,两人均认罪认罚,邹某有坦白情节,程某则因自首获得从宽处理。法律给了他们改过的机会,但职业声誉恐怕难以修复。
这起案件揭开了卖方研究灰色地带的一角。在资本市场,“研报”本应是独立、客观的投资参考,但在某些人手中,却成了一种可标价的商品——一篇18万,明码实价,童叟无欺。
讽刺的是,利通电子作为一家主营液晶显示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老牌制造企业,或许从未想过,自己会被卷入一场关于“吹票”的司法风波。而那些曾被“增持”评级鼓舞的投资者,如今回看那份研报,恐怕也会多一分警惕。
毕竟,在资本市场上,最贵的从来不是股票,而是信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