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些地方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不足,加之违法成本较低,“跨省非法偷运偷倒垃圾”已经成为一门野蛮生长的生意。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在遇到执法人员查处时,竟然暴力阻挠,公然威胁执法人员。12月23日下午,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这起在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过程中暴力阻挠、威胁执法人员的刑事案件。海门法院院长杜开林担任审判长,海门检察院检察长刘志华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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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是全区首例由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衍生的妨害公务刑事案件,标志着海门区在打击此类违法活动中实现“行刑衔接”的重要突破。
海门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民,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磊全程旁听,以“零距离”观摩方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以高效处置城市管理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赢得民心,推动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共同发力,促进法律有效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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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5日,海门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包场镇头甲村路口依法查处施某某团伙两辆超载运输的渣土车时,遭遇其及其纠集人员的暴力抗法。施某某不仅以“弄死”“撞死”“同归于尽”等言语威胁执法人员,还通过锁闭车门、车辆堵路等方式阻碍执法近五小时,甚至一度发动小轿车扬言撞人,行为极其恶劣。所幸被现场民警及时制止,未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
鉴于施某某的行为已明显超出一般行政违法范畴,涉嫌刑事犯罪,区城管局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这并非施某某首次抗法。2024年4月,包场镇执法人员上门制止其违章建筑施工时,他竟将执法人员按倒在地,挥拳击打头部,其漠视法律、肆意妄为的嚣张行径可见一斑。
另查明,施某某还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输了官司拒不履行判决,其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
海门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最终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施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该案的成功办结,是海门区持续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重要成果,展现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作战、坚决遏制暴力抗法行为的决心。海门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门区城管局将以本案为示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完善案件移送、证据固定、联合执法等机制,对偷运偷倒建筑垃圾及相关暴力抗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以法治力量守护整洁有序、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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