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25日讯,近日,河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河南金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河南金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不到位,未获取并审核相关投资者的资产及收入证明;二是未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更新管理人办公地址。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河南金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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