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东金罚决字〔2025〕25号-26号),对山东华宏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利津县陈庄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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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处罚详情如下:
当事人1:山东华宏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利津县陈庄营业部
决定书号:东金罚决字〔2025〕25号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
处罚内容: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当事人2:王金花(时任山东华宏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利津县陈庄营业部负责人)
决定书号:东金罚决字〔2025〕26号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处罚内容: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此次处罚是东营监管分局加强辖内金融机构合规监管的具体举措,旨在督促金融主体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当地金融市场的平稳合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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