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五周年,医疗损害责任、人格权顶级保护、诚信履约责任条款早已明确权责,但小俊熙、小洛熙医疗纠纷案仍在刺痛人心。两起悲剧高度相似:本可谨慎评估的微创治疗,最终演变成致孩子殒命的大切重创,留给家属无尽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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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早有规定,医疗事故争议发生时,需卫生行政执法及时到场,组织医患双方在场封存病历、手术监控等核心证据 。这些证据是还原诊疗真相的关键,也是民法典要求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履行的法定义务。可现实中,部分卫健部门执法滞后,未能及时封存手术监控,给了肇事方毁灭证据的可乘之机。
证据缺位,让真相难寻。少数肇事医方敢于拒不道歉、推卸责任,正是摸准了“无据可查”的漏洞;家属被迫线上线下“嚷嚷”,不过是想为逝去的孩子讨个公道。热搜上“电子爸妈”们的持续热议,本质是公众对“及时固证、公开透明”的迫切诉求。
民法典的温度,藏在每一次公正处置里。若监管部门严格履职,按规定及时封存证据、查明真相,既不让无良医者有恃无恐,也不让受害家庭陷入维权困境,何至于同类悲剧反复上演?
五载法治前行,别让“熙熙攘攘”的争议消耗公众信任。守住证据保全的第一道防线,让法律条款落地生根,才是对生命的敬畏,也是民法典的应有之义。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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