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长虹佳华(03991)发布公告,宣布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公司的建议及撤销公司的上市地位的先决条件已获得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公告中提到,自2025年9月22日的规则3.5公告以来,要约人已采取相关步骤以满足先决条件,目前已成功获得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而其余先决条件仍在继续努力满足中。
公告还强调,普通股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需注意,该建议及计划需待所有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或有效豁免后方可实施,因此建议未必得以落实,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需谨慎行事。要约人将继续致力于满足剩余先决条件,并将在适当时机根据收购守则作出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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