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近,总想有人搞个大新闻。
昨天才看到有人在发“明年起向好友发淫秽信息违法”,今天就大批官媒跟风转发。实际看看具体改动,就能知道这就是标题党作祟。
法条修订的核心改动共4点,均未新增普通人和好友间“私聊违法”规定:
1.
法条表述调整:把旧法第六十八条里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
改成了
信息网络
,让表述更适配现在的移动互联网环境,涵盖微信等各类通讯工具;
2.
罚款额度提升:从重处罚的罚款上限从三千元提高到五千元,情节较轻的罚款下限从五百元以下调整为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3.
新增从重条款:明确淫秽物品或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要从重处罚;
4.
违法行为定义未变:核心还是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利用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
,和
20
年前的旧法规制范围本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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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改动未提及“私聊违法”,这是典型的流量误读。对比新旧违法情形,更能明晰差异。
早前违法情形聚焦“传播范围+牟利与否”,规制公开场合、牟利性传播,如群传播、网站牟利等;旧法早已明确利用通讯工具传播违法,仅公众存在“私下转发不违法”误区。
新法仅新增“不论传播范围、是否获利,证据确凿即处罚”,删除场景限制,将所有网络传播纳入规制,但不代表“向好友发送”是新规,更不意味情侣、夫妻私密互动会被查处。
法规改动初衷是应对网络传播技术挑战,填补私密传播、涉未成年人传播的治理空白,维护网络清朗,重点打击公开传播、涉未成年人传播,而非侵入合法私人交往。
误读大概率是媒体“冲业绩、博流量”,其危害在于挑动对立、引发认知混乱与恐慌,破坏法治共识。
最后提醒:治安处罚遵循比例原则,不针对普通人轻微私下分享,无需过度焦虑,但需严守涉未成年人红线;媒体应坚守职责,杜绝标题党,维护法治传播底线。
感谢阅读,欢迎关注! 和我一起,聊聊中年人感兴趣的话题。认真生活,拒绝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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