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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铜仁市中医医院邀请有生活作风问题前科的祖某某教授坐诊,消息发布后引发舆论哗然,医院最终紧急撤下通知并取消其坐诊安排。这一事件的发酵,折射出公众对医者道德与专业能力关系的认知分歧。
在这场舆论风波中,一种“一棍子打死”的倾向值得警惕——如果没有触及违法犯罪,仅因生活作风问题就全盘否定一名医师的专业价值,既不符合人才评价的客观规律,也可能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正如有网友留言:“只是下半身犯了错误,如果没有涉及违法犯罪,不能否定其上半身的能力。”
医者的核心使命是救死扶伤,其价值核心在于专业技术能力与职业操守对生命健康的守护。生活作风问题属于私德范畴,与医疗专业能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负相关。
祖教授能被冠以“全国知名泌尿外科专家”的头衔,必然在临床诊疗、病症研究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解决疑难病症的专业素养。这种专业能力的形成,需要数十年的理论钻研与临床实践沉淀,是医疗行业稀缺的宝贵财富。将私德领域的瑕疵无限放大,进而剥夺其发挥专业价值的机会,本质上是将私德与专业能力混为一谈,陷入了“道德完美主义”的误区。
从行业规范与法律边界来看,对医者的评价与惩戒本就有着明确的区分标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标准》中,对收受回扣、过度诊疗、欺诈骗保等直接损害患者利益和医疗公平的职业违法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惩戒措施,直至吊销执业证书;而对于生活作风这类私德问题,更多属于纪律约束和道德谴责的范畴,并非必然导致执业资格的剥夺。
这一规范设计的背后,正是基于“区分私德与职业行为、惩戒与救赎并重”的理性考量。若脱离法律与规范框架,仅凭公众情绪就将有私德瑕疵但无违法行为的医者“打入冷宫”,显然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戴罪立功”并非对私德问题的纵容,而是给予改过自新机会、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务实选择。对于祖某某这样的医疗专家,应建立“惩戒+监管+激励”的机制:一方面,其生活作风问题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与道德监督,形成明确的行为警示。
另一方面,应在合规监管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发挥专业特长的平台,比如前往西部医疗欠发达地区工作,让其以专业贡献弥补私德瑕疵。这种方式既能彰显对错误的零容忍,也能最大化发挥专业人才的社会价值。另据了解,此前作风事件的“女主角”,已经自行前往香港发展。
公众对医者道德的高期待无可厚非,毕竟医者的职业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承担更高的道德责任。但这种期待不应异化为“道德绑架”,更不能成为否定专业价值的唯一标尺。
铜仁市中医医院的紧急撤回,或许是出于规避舆论风险的考量,但这种“一刀切”的处理方式,不仅浪费了优质医疗资源,也传递出“一有瑕疵即全盘否定”的消极信号。相比之下,更合理的做法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明确祖某某的整改情况与监管措施,让公众看到“惩戒到位、监管有效、价值利用”的完整逻辑。
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专业能力与道德素养的双重支撑。对于有私德瑕疵但无违法犯罪以及医风医德问题的医者,我们应摒弃“非黑即白”的极端思维,在坚守道德底线与法律红线的前提下,给予其“戴罪立功”的机会。
这样做既是对专业人才的尊重,也是对医疗资源的珍惜。毕竟,我们最终需要的,是能切实守护生命健康的医者,而非完美无缺却无法发挥实际价值的“道德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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