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马来西亚高等法院驳回了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关于在软禁下服完剩余刑期的申请。
这一裁决给身处该国最大腐败丑闻中心的纳吉布,再添新的法律挫折。
法院认定,纳吉布坚称的、由前任国王发出的“附加命令”无效。
纳吉布曾主张该命令授权他在软禁下服减刑,但法院明确,此类事项必须经过赦免委员会审议,并非国王单独可决定。
纳吉布的首席律师沙菲回应称,当事人将对该决定提起上诉。
他同时表示,纳吉布还可向现任最高元首易卜拉欣·苏丹伊斯坎达尔寻求新的赦免。
沙菲还发出警告,12月22日的裁决可能剥夺马来统治者在赦免与宽恕事务上的完全自由裁量权。
“今天的裁决不仅剥夺了国王,还剥夺了马来各州统治者和总督的最大宽恕特权,”他在法庭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72岁的纳吉布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
此前,他因滥用职权、刑事违信,以及与前国家基金1MDB子公司SRC International相关的1300万新币洗钱罪成立,被判处相应刑罚。
高等法院法官爱丽丝·洛克在判决中指出,尽管赦免是王室特权,但必须严格遵循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框架行使。
她强调,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要求,赦免必须经过赦免委员会审议或批准,“国王不能独立于赦免委员会作出决定”。
纳吉布的此次申请,源于2024年赦免委员会的一项减刑决定。
当时由前任元首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沙阿主持的赦免委员会,将他原本12年监禁、2.1亿令吉罚款,减为6年监禁和5000万令吉罚款。
纳吉布随后提交司法复核,声称前国王还发布了补充命令,允许他在国内软禁服完剩余刑期。
但高等法院调取的2024年1月29日第61届赦免委员会解密会议记录显示,委员会仅作出减刑和减罚的决定,从未讨论过“软禁”相关议题。
“基于这些无可争议的证据,软禁并未在赦免委员会会议上被审议,”洛克法官表示。
她补充,软禁会显著改变监禁性质,此类事项必须经赦免委员会明确考量方可生效。
庭审现场座无虚席,纳吉布在家人陪同下安静就座,聆听判决宣读。纳吉布的妻子罗斯玛·曼梳在听证会开始后不久抵达,坐在他身旁。
她在前往法庭途中曾与记者交谈,询问对方是否认为纳吉布会被释放。判决宣读后,纳吉布与儿子情绪激动,眼中含泪。
数十名纳吉布的支持者聚集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外,高喊要求释放他的口号。
不过,KRA集团战略风险咨询总监阿米尔认为,此次裁决意义重大,明确了赦免委员会在宪法中的关键作用。
“尽管判决会被上诉,但高等法院已清晰界定,任何形式的赦免,包括软禁,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程序,尤其要重视赦免委员会的角色,”他向《海峡时报》表示。
他指出,法院否认所谓“附加条款”的有效性,这表明即便在最高权力层级,裁量权也不能绕过既定法律程序。
从更广泛层面看,在马来西亚各机构备受公众密切关注的当下,该裁决进一步巩固了司法独立的地位。
12月22日的裁决仅适用于纳吉布在SRC国际案中的判决。
他将在12月26日面临另一个重大法律里程碑,届时高等法院计划在长期进行的1MDB主审中作出判决。
在该案中,纳吉布被控4项滥用职权罪和21项洗钱罪,涉案金额约22亿令吉,约合38亿元人民币,涉嫌从国家投资基金中挪用。是该国历史上首位被监禁的前国家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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