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乡镇企业浪潮中,“北禹南鲁”的名号曾响彻大江南北。
天津静海大邱庄的禹作敏与浙江萧山万向集团的鲁冠球,同为农民出身的企业家,同样在贫瘠的土地上创造了经济奇迹,却最终走向了截然不同的人生终点。
禹作敏从“天下第一庄”的掌舵人沦为阶下囚,鲁冠球则成为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的先行者、商界“常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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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作敏
相似的崛起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徐徐拉开,计划经济体制开始松动,农村改革率先破冰。
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导向下,长期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开始探索致富之路,乡镇企业应运而生。
这些诞生于田野间的企业,没有国家计划的庇护,没有现成的管理经验,全凭创业者的胆识和韧性在市场夹缝中求生,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
那时,中国农村普遍面临贫困困境,工业基础薄弱,物资匮乏,这既为乡镇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也对创业者提出了极高要求。
能够在这一时期脱颖而出的企业家,往往具备敏锐的市场嗅觉、敢闯敢试的勇气和强大的组织能力。
禹作敏与鲁冠球,正是这一群体中的佼佼者,他们的崛起都带着鲜明的时代烙印——从解决自身和乡亲的温饱问题出发,以朴素的创业冲动撬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天津市静海区的大邱庄,地处渤海之滨,土地多为硫酸盐化潮土,是有名的盐碱地,粮食亩产不足百斤。
上世纪七十年代,大邱庄流传着“十难”:吃粮难、吃油难、吃水难、吃菜难、住房难、穿衣难、上学难、治病难、照明难、说媳妇难,村民生活苦不堪言。
1974年,39岁的禹作敏被村民推选为大队党支部书记,这个此前曾种过地、当过脚夫的农民,从此肩负起带领乡亲脱贫的重任。
禹作敏极具商业头脑和魄力,他敏锐地意识到,单靠种地永远摆脱不了贫困,必须发展工业。
1976年,他大胆起用村里的技术能人刘万明,创办了大邱庄第一家轧钢厂,以“以钢为纲”的思路,陆续建起带钢、线材、管材生产线。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缝隙中,禹作敏抓住了钢铁行业的发展机遇,凭借灵活的经营策略和高效的组织管理,让大邱庄的工业产值呈爆发式增长。
到1992年,大邱庄已形成津美、万全、津海、尧舜四大企业集团,投资10亿元建成百亿元工业区,年生产能力达100亿元。
这个仅有4400人的村庄,拥有16辆奔驰轿车和100多辆进口豪华小轿车,1990年人均收入达3400美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1992年工业总产值据称达到40亿元,远超同期许多县级行政区的经济总量。
大邱庄成为中国农村致富的典范,被冠以“天下第一庄”的美誉,禹作敏也随之声名鹊起,各种荣誉接踵而至: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当代最佳农民企业家、全国改革人才金杯奖、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副会长,甚至以“全国十佳农民企业家”身份登上1989年央视春晚舞台。
与大邱庄的盐碱地不同,浙江萧山的宁围镇虽非极度贫瘠,但在计划经济年代,农民同样面临增收无门的困境。
1944年出生的鲁冠球,从小就立志摆脱贫困,他的创业之路比禹作敏更为曲折。
上世纪60年代,鲁冠球先后办过粮食加工厂、修车铺,却因触碰“资本主义尾巴”多次被关停,但他的创业热情从未熄灭。
1969年,国家政策松动,鲁冠球抓住机会,带领6名农民,凑了4000元钱,在一个废弃的猪圈里创办了“宁围公社农机修配厂”,这就是万向集团的前身。
最初,工厂业务繁杂,修过农机、生产过犁刀、喷雾器配件等,始终在生存线上挣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号角吹响,鲁冠球意识到“多角经营”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果断决定“砍掉副业,专攻主业”,将全部精力集中在汽车万向节的生产上。
这一决策在当时引发争议,但鲁冠球坚持己见,他带领员工攻克技术难关,严把质量关,甚至将价值43万元的不合格产品全部报废,全体员工因此半年未发奖金,以此树立质量意识。
1983年,鲁冠球主动与乡政府签订厂长个人风险承包合同,以自家2万多元家产作抵押,承诺利润指标翻一番,开创了浙江企业承包改革的先河。
他还首创“联利计酬浮动工资制”,极大调动了员工积极性。
在他的带领下,万向节产品逐步占领国内市场,并于1984年实现出口美国,成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出口第一单”。
到上世纪90年代,万向已从一个小作坊发展为国内最大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之一,1994年万向钱潮股票在深圳上市,成为国内A股乡企异地上市第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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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90年代的大邱庄
禹作敏的蜕变:成功后的膨胀与权力崇拜
大邱庄的迅速崛起,让禹作敏从一个普通农民一跃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家,巨大的成功和接踵而至的荣誉,逐渐扭曲了他的认知。
他开始将大邱庄的成就完全归功于自己,在多个场合宣称“没有我禹作敏,就没有大邱庄的今天”,这种自我神化的认知,使其逐渐脱离了农民的本色,陷入了权力崇拜的泥潭。
在大邱庄,禹作敏建立了近乎绝对的权威,村民享受着“从摇篮到坟墓”的完备福利体系——住房、教育、医疗等皆由集体提供,但前提是“绝对服从禹书记”。
这种福利与服从的绑定,让大邱庄形成了“一言堂”的氛围,禹作敏的话就是“圣旨”,无人敢违抗。
有一次,他赏识的青年入党未获党支部通过,他便亲自出面,要求“不同意的举手”,在其威慑下,全体党员噤若寒蝉,他随即宣布入党通过。
当香港记者问他是否是“土皇帝”时,禹作敏竟坦然回应:“我去了‘土’字就是皇帝。”
这种权力膨胀让禹作敏变得骄狂自大,目中无人。
他曾对考察的官员说“局长算个球,我要当就当副总理”,也曾将六位政府部长级官员晾在一旁,自顾与记者闲谈。
他跟国务委员比工资高低,跟部长比皮带价格,在村子中心建造模仿钓鱼台国宾馆的别墅群,自己住进最显眼的一栋,还一次性购进16辆奔驰车,用豪华车队迎接来访客人,以此彰显自己的气派和地位。
更危险的是,禹作敏将这种个人权威凌驾于规则和法律之上。
他认为自己是“带领穷人变成富人”的救世主,理应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法律和政策都应围绕他的意志转。
早在1981年,上级调查组来大邱庄调查轧钢厂与国营企业争原料问题时,禹作敏就组织村民以围堵、质问等方式干扰调查,最终迫使调查组撤离,这次“胜利”让他更加坚信,权力可以凌驾于一切规则之上,为日后的违法犯罪埋下了伏笔。
鲁冠球的可贵在于始终清醒的自我认知与谦卑之心
与禹作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鲁冠球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自我认知和谦卑之心。
即便成为知名企业家,他依然反复强调“我是农民”,从未因成功而迷失方向。
他深知自己的创业离不开时代机遇和政策支持,常说“改革开放给了我机会,我不能辜负这个时代”,这种感恩之心让他始终坚守本分,不骄不躁。
鲁冠球有着强烈的危机感和敬畏之心,他曾说“一个企业的成功要靠很多方面,而只要一件事做错就会失败”,这种“如履薄冰”的心态,让他在企业发展的每一个关键节点都保持谨慎。
在万向节产品已经占据国内一定市场份额时,他没有满足现状,而是看到了质量短板,果断销毁不合格产品。
在企业效益大幅提升、政府奖励他44.9万元时,他没有据为己有,而是全部用于工厂人才培养和乡村小学建设,截至1993年,他放弃的奖励累计达300万元。
鲁冠球的谦卑还体现在对学习的重视上。他深知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创业过程中不断学习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和市场规则,同时也注重员工的“脑袋投入”,通过培训让员工树立时间、组织、质量观念。
他不搞个人崇拜,而是着力构建“人人头上一方天,个个争当一把手”的管理氛围,鼓励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
面对市场竞争和国际合作,他始终保持平等互利的心态,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
当美国舍勒公司提出要独家代理万向全球业务时,他果断拒绝,坚持自主发展,但始终以诚信和实力赢得合作,最终让对方折服。
如何处理小农意识与现代精神的冲突?
鲁冠球在1993年总结禹作敏事件时曾写道:“部分农民能人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所负载的历史使命,仅仅陶醉在眼前的成功光环中,这种马失前蹄是非常让人痛惜的。而这一障碍的真正根源,其实是传统的小农意识与现代精神的冲突。”这句话精准点出了“北禹南鲁”命运迥异的根源所在。
禹作敏的成功,本质上是依靠农民的精明和强权式管理在特定时代实现的突破,但他的思想深处始终摆脱不了传统小农意识的束缚——将集体成就私有化,将公共权力个人化,缺乏对现代社会规则、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认为“拳头硬、权力大”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这种意识让他在企业发展壮大后,无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对法治、规范的要求,最终在权力的漩涡中失控。
而鲁冠球则实现了从农民到现代企业家的精神蜕变。
他虽然出身农民,但始终以开放的心态接纳现代精神,注重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他主动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积极推动企业制度改革,从承包制到股份合作制,再到公司制改造和上市,每一步都紧跟时代步伐,将企业从“个人主导”转变为“制度主导”。
这种对现代精神的接纳和践行,让他能够突破小农意识的局限,带领企业在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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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冠球和禹作敏被称为“北禹南鲁”
企业发展的制度建构与路径选择方面的差异
禹作敏建立的是“人治”主导的“独立王国”。
大邱庄的发展模式,本质上是“人治”主导的集体经济模式。
禹作敏作为绝对核心,掌控着大邱庄的经济、政治、社会等一切权力,企业的决策、管理、分配都由他一人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大企业集团虽然名义上是集体所有,但实际上完全依附于禹作敏的个人意志,没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大邱庄的发展高度依赖禹作敏的个人判断,虽然在创业初期能够实现高效决策和快速发展,但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市场环境变化,其弊端日益凸显。
一方面,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容易因个人判断失误导致企业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权力过度集中滋生了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
禹作敏不仅自身骄奢淫逸,还纵容亲属和亲信滥用权力,大邱庄的集体财富逐渐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更严重的是,禹作敏将大邱庄打造成了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独立王国”。
他认为大邱庄的事务只能由他说了算,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都无权干涉。
为了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他甚至组建了私人武装性质的“护村队”,对反对者和异见者进行打压。
1992年12月,大邱庄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危福和事件”:大邱庄万全集团总经理禹绍政怀疑员工危福和有经济问题,将其非法拘禁并殴打致死。
事件发生后,禹作敏不仅不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反而下令封锁消息,组织人员对抗调查,甚至非法拘禁证人,最终因窝藏罪、妨碍公务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大邱庄的治理模式,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支撑,完全依靠禹作敏的个人权威维系。
当禹作敏倒台后,这种“人治”模式彻底崩溃,大邱庄的经济也随之陷入低谷,曾经的“天下第一庄”光环不再。
鲁冠球建立的是“法治”引领的现代企业制度。
与大邱庄的“人治”模式不同,鲁冠球从创业初期就注重制度建设,始终致力于将万向集团打造成规范化的现代企业。
他深刻认识到,企业要实现长远发展,不能依靠个人权威,而必须依靠健全的制度和规范的管理。
1983年的个人风险承包,是鲁冠球推动企业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明确了企业、政府、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既获得了企业经营自主权,也为企业的规范化运作奠定了基础。
随后,他首创的“联利计酬浮动工资制”,打破了“大锅饭”,将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既调动了员工积极性,也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鲁冠球始终重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1988年,他主动与当地政府划清产权关系,解决了乡镇企业普遍存在的“产权模糊”问题,为企业长远发展扫清了障碍。
1992年,他推动企业实施组织机构改革,实现了从“总厂式”到“集团化”的转变,建立了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的管理体系。
1994年,万向钱潮股票上市,成为国内A股乡企异地上市第一家,标志着万向集团正式进入资本市场,企业的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决策程序等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
鲁冠球还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了“奋斗十年添个零”的发展目标和“务实、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
他强调“做企业一定要得道,得人心,符合规律”,在企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既注重员工的物质回报,也注重员工的成长发展。
通过“两袋投入”(口袋投入和脑袋投入),让员工在获得经济收入的同时,也能提升自身素质,形成了强大的企业凝聚力。
这种以制度为核心的治理模式,让万向集团摆脱了对个人的依赖,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即便在鲁冠球去世后,万向集团依然能够按照既定的战略规划稳步推进,在汽车零部件、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持续发力,成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标杆。
短期红利与长远发展的抉择方面的差异
禹作敏和鲁冠球的企业治理路径,本质上是短期红利与长远发展的抉择。
大邱庄的“人治”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快速实现财富积累,但其缺乏制度约束和可持续性,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旦核心人物出现问题,企业就会陷入危机。
而万向集团的“法治”模式,虽然在初期需要投入更多精力进行制度建设,决策程序相对复杂,但这种模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鲁冠球始终坚持“不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在企业扩张和投资并购中保持谨慎态度,注重资产增值和风险控制,这种稳健的发展策略,让万向集团在多次市场波动中都能化险为夷。
此外,二者在产业选择上也存在明显差异。
禹作敏选择的钢铁行业,属于资源密集型、高耗能行业,对政策和市场价格波动极为敏感,且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容易陷入低水平竞争。
而鲁冠球选择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制造业的核心领域,技术门槛较高,注重质量和品牌建设,且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而持续增长。
这种产业选择的差异,也反映了二者对企业发展规律的不同认知——禹作敏追求短期的规模扩张和财富积累,而鲁冠球注重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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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作敏受审
权力边界的认知与规则践行方面的差异
禹作敏建立的是对抗型政商关系,并且存在权力越界。
在政商关系处理上,禹作敏采取的是一种对抗型策略。
他认为大邱庄的发展是自己带领村民奋斗的结果,政府不仅没有提供实质性帮助,反而经常“添麻烦”,因此对政府部门和官员抱有抵触情绪,甚至公开挑衅权力边界。
禹作敏善于利用政策缝隙谋取利益,但又不愿意接受政策约束和政府监管。
他曾对一位离休干部说:“你是带着穷人打倒了富人,我是带着穷人变成了富人。”这句话既体现了他的自负,也反映了他对政府权力的蔑视。
他认为自己的“功绩”远超政府官员,理应拥有更大的权力和更高的地位,因此常常无视政府的监管要求,甚至对抗政府的执法行为。
1981年对抗上级调查组只是开始,随着权力膨胀,禹作敏的对抗行为愈发激烈。
他不仅在言语上侮辱官员,还在行动上抵制政府的管理,拒绝执行相关政策法规。
在“危福和事件”中,他更是将这种对抗推向了极致,公然挑战司法权威,组织人员阻碍司法机关调查取证,试图凭借大邱庄的经济实力和自身的影响力“摆平”事件。
这种对权力边界的漠视和对规则的践踏,最终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禹作敏的政商关系逻辑,本质上是“权钱交易”和“权力对抗”的混合体。
他一方面通过行贿等方式拉拢部分官员,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
另一方面,对不服从自己的官员和部门则采取对抗态度,试图以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群众基础逼迫政府妥协。
这种扭曲的政商关系,既破坏了市场秩序,也加剧了自身的风险,最终在法治的阳光下土崩瓦解。
鲁冠球建立的是合作型政商关系,存在边界敬畏。
鲁冠球则始终坚持合作型的政商关系,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又严格遵守权力边界,敬畏政策法规,实现了企业发展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
鲁冠球深刻认识到,乡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政策支持,因此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将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企业经营发展之中。
改革开放初期,他主动响应国家号召,推动企业承包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他积极适应政策变化,推动企业制度创新和产业升级。
新世纪后,他紧跟国家战略,投资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贡献力量。这种对政策的精准把握和积极响应,让万向集团始终能够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快速发展。
同时,鲁冠球始终保持对权力边界的敬畏之心,从不试图逾越政策法规的底线。
他强调“企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要依法纳税,依法办事”,万向集团自成立后,始终坚持合法经营、诚信纳税,仅2006年至2016年就上缴国家税收228.46亿元人民币。
在与政府部门的交往中,他坚持“亲清”原则,既不搞权钱交易,也不回避沟通协调,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企业诉求,争取政策支持。
鲁冠球的政商关系逻辑,是“政策引导、企业主导、守法经营”。
他将政府政策视为企业发展的“风向标”,将法律制度视为企业经营的“护身符”,通过主动适应政策、严格遵守法律,实现了企业与政府、社会的和谐发展。
这种健康的政商关系,不仅为万向集团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鲁冠球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对“权力”与“规则”的认知方面存在的差异
禹作敏与鲁冠球在政商关系处理上的差异,根源在于对“权力”与“规则”的认知不同。
禹作敏将权力视为个人谋取利益和维护权威的工具,认为权力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因此不断挑战政策法规的底线,试图以个人权力对抗公共权力。
而鲁冠球则将权力视为一种责任,将规则视为企业发展的保障。
他认识到,政府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其作用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企业的权力是经营自主权,必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因此,他始终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遵守市场规则,通过合法经营实现企业价值。
这种认知差异,决定了二者政商关系的性质和结果。
禹作敏的对抗型政商关系,虽然在短期内可能获得一些利益,但最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鲁冠球的合作型政商关系,虽然需要遵守更多规则和约束,但能够为企业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实现长远利益最大化。
“北禹南鲁”命运的迥异,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企业家个人格局、治理理念、规则意识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禹作敏凭借农民的精明和强权式管理实现了短期的经济突破,但由于缺乏对现代精神、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最终在权力的漩涡中迷失方向,沦为时代的悲剧。
而鲁冠球则通过不断学习、制度创新和规则践行,实现了从农民到现代企业家的蜕变,带领企业在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上稳步前行,成为时代的标杆。
参考书目
1、《国法不容:大邱庄风波与禹作敏获刑》(邵夫兵 著,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出版);
2、《“天下第一庄”的悲剧:禹作敏与大邱庄》(冯学敏 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出版);
3、《领潮:鲁冠球传》(周荣新 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4年出版);
4、《鲁冠球:一位中国农民、改革者、企业家的成长史》(胡宏伟 著,浙江文艺出版社,202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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