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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共青城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揭露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校园犯罪案件。2001年出生的余某,在江西某大学南昌商学院就读期间,多次潜入女厕所偷拍女性隐私视频,甚至将部分视频上传至某应用软件传播。
截至警方2025年5月电子取证时,这些视频已被播放超过2.5万次。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名学生为获取助学金等利益,还伪造了8枚事业单位及居委会印章。
01 隐蔽偷拍
余某的犯罪行为始于2023年下半年,他选择学校图书馆二楼的女厕所作为作案地点。判决书显示,他通过隔间下方的空隙,偷拍正在上厕所的女生下体部位视频。
这些不法行为并未被及时制止,直到2024年初,余某为了获取某软件浏览淫秽视频所需的“金币”,将其中6条偷拍视频上传至网络,其中5条成功发布。
2025年5月20日,当余某再次潜入南昌商学院女厕行窃时,被保安当场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在随后的搜查中,警方在其电子设备中发现1286张疑似偷拍色情图片和146部疑似偷拍视频。
02 伪造印章
除了偷拍和传播淫秽物品,余某还涉足伪造公文印章的不法勾当。2024年9月,他为了申请助学金等需要,通过电商平台联系网店伪造“江西某管理干部学院”等印章6枚。
他还伪造“九江某”居委会印章1枚,将这些印章用于伪造申请助学金所需的社区证明。2025年三四月,为参加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余某再次联系网店伪造“江西某商学院经济系”印章1枚。
案发时,除1枚被销毁的印章外,余某伪造的7枚印章均被公安机关查扣。这些印章的存在,暴露出他在多个方面都存在严重的诚信和法律意识缺失。
03 数罪并罚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伪造事业单位及居委会印章8枚,构成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同时,他偷拍他人隐私视频并传播,情节严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法院指出,余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考虑到他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并且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
辩护人提出的构成自首情节和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未予采纳。法院认为余某是在偷拍时被发现,且公安机关已在其手机内发现大量淫秽物品,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04 校园处分
实际上,早在2024年5月,江西某大学南昌商学院就对此事作出过处理。5月22日,该校发布情况通报称,5月20日下午,该院学生余某违法行为被当场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
为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学校于次日(5月21日)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学校在事发后果断作出处分决定,展现出对此类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校园偷拍事件时有发生,此次案件的处理过程显示出学校与司法机关联动处理此类事件的决心。从学校纪律处分到司法审判,形成了完整的惩处链条。
05 最终判决
江西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被告人余某犯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判决不仅追究了余某的刑事责任,也向社会传达了明确信息——任何侵犯他人隐私、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被告人在女厕内偷拍视频并进行传播,且犯数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宜适用缓刑。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有网友质疑:“为什么偷拍、传播淫秽物品只判一年?” 也有人指出,余某手机电脑中存有千余张不雅照和视频,受害者究竟有多少人?这些受害者可能至今仍不知情,生活在被偷拍的阴影中。
更令人担忧的是,余某为了个人利益不惜伪造印章,诚信和法律意识淡薄到如此地步。从偷拍到伪造公文,从传播淫秽物品到欺诈骗取助学金,他的行为轨迹勾勒出一个年轻人如何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的悲剧。
学校开除、法院判刑,这个年轻人用最惨痛的方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然而,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性教育缺失等问题,更需要社会各界深思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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