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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
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南充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情况
选调单位:南充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详见附件2。
选调岗位: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1名。详见附件3。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
1.南充市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南充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选调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两年以上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含试用期)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并符合《南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年限(如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21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尚在国家、四川省或南充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市委2号楼305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带上以下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2份,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1份。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1份。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6.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各1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并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全负责。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领取。报考人员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未带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五)提醒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负责,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适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布。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每个选调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选调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选。拟进入面试环节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3:1的选调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通知书领取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电话通知。考生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选调所有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南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南人社发〔2024〕4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选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及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咨询电话:0817-2760009。
监督电话:0817-28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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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
2025年12月22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
(南充市中心医院)2025年第二批
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其他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及专业代码”两栏表述分别相符。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考(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 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四川省南充市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四川省南充市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ncszxyyrlzyb@sina.com。
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3. 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江东院区行政办公楼508办公室(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0817-2222009。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6)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超过1:10的,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 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只作参加结构化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招聘岗位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加测心理测试。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本次招聘的市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人才引进”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人才引进”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五)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七)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八)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九)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十)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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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2025年度(第二批)引才需求信息表
2.南充市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
(南充市中心医院)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 | 南充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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