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智能云”网友反映:
我们“城春碧水湾”小区买的时候就说是人车分流,当时也明确说电动车不能进小区,统一下地库,我们也很支持。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昨天突然说电动不能下地库,全让放到小区里面,而小区没有任何停车的地方,更没有充电的位置!我们问物业,物业说乡政府和社区下发《告知书》,不让电动放到地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是,这样做没有留给业主任何缓冲机会,物业说建车棚,但是还没开始建,现在小区单元楼门口停的都是电动,单元楼门口也是逃生通道,这难道就没有安全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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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家觉得生气的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不知道找的啥人去地库强行把电动推走了,也不跟业主们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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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不敢心存侥幸的火灾消防隐患,一边是广大业主日常停放电动车的便利……临汾小伙伴,遇上这种情况,你有什么好建议?
来源:临汾智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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