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高明县城的天是被血染红的。
就在这一天,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县太爷、富得流油的缙绅,还有守城的正规军,全让人给抹了脖子。
这不是外敌入侵,也不是甚至不是造反的洪兵干的,而是几天前还跟他们在一口锅里吃饭的“友军”。
整座县城直接被打成了废墟,连片完整的瓦都没剩下。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世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吃不饱饭的人心。
咱们今天不扯教科书里那些大道理,把镜头拉近点,看看那个年代的基层到底有多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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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晚清乱,但到底乱成啥样?
那时候的高明县,本来就是个“硬骨头”,山多地少,老百姓想吃顿饱饭比登天还难。
后来洪兵起义爆发,这日子就更没法过了。
为了保命,原本住在本地的广府土著和后来迁入的客家人,一开始其实是抱团取暖的。
这就好比现在的业主群,虽然平时为了抢车位吵架,但真要是来了强盗,大家还是得一起抄家伙上。
那时候大家不分什么土客,不管是讲白话还是客家话,唯一的身份就是“良民”,唯一的KPI就是打洪匪。
但这蜜月期短得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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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洪兵一退,那个最尴尬的问题来了:仗打完了,地归谁种?
战利品怎么分?
这事儿吧,就像现在合伙做生意,赚钱了肯定得撕破脸。
客家那边的武装因为打仗猛,帮官府干了不少脏活累活,慢慢就觉的自己腰杆硬了。
在那个皇权根本下不了乡的年代,手里有刀,背后有人,这在乱世就是绝对真理。
客家武装开始拿着“剿洪”的鸡毛令箭,反过来向土著收粮。
这哪是收粮啊,这就是变相收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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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战友,瞬间就成了压在头上的大山。
从咸丰六年开始,这帮手里有家伙的“义勇”,在史书里的称呼直接变成了“客匪”。
你看这反转,简直比电视剧还狗血。
到了咸丰七年三月,高明这地方算是彻底炸了锅。
其实土民们也不是没反抗过。
更楼、合水那边的土著也试着搞过团练,弄了个“公局”,想跟对方硬碰硬。
但打仗这事儿,光有热血是没用的,你得有狠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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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七、初八那两天,客勇直接搞了个焦土政策,把更楼周边的村子烧了个精光。
史料上写的那叫一个惨:“虽树木瓦砾,亦无一株一片存者。”
这一手直接把土民的心态搞崩了。
等到了三月二十六日决战这天,几千号土民组成的队伍,看着对面杀气腾腾的客勇,居然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瞬间就散了。
这就不是打仗,这就是单方面的屠宰。
客家武装一路平推,直接杀进了高明县城。
既然脸都撕破了,那就别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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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当官的还是做小买卖的,只要没跑掉的,基本都交代再了那儿。
你可能会问,官府呢?
朝廷就看着不管?
嘿,说到这才是最气人的。
其实事发之前,肇庆知府和新会营的参将卫帮佐,还真带着几千精兵坐船来过高明三洲。
当时土民们一看官军来了,感动得眼泪哗哗的,以为青天大老爷终于来主持公道了。
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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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帮官兵屁股还没坐热,前线突然传来消息:那个洪兵的大头目陈开,带着大部队又要杀回广东了。
对于清军将领来说,这笔账算得很精:高明死几个老百姓算什么?
要是让洪兵攻占了大城市,自己的乌纱帽可就保不住了。
于是,在土民绝望的眼神里,这几千官兵直接起锚,掉头跑回肇庆去了。
这一跑,等于给客家武装发了个信号:这地方没人管了,随便造!
没了紧箍咒,那场面就彻底失控了。
史书上说后来这帮人“胆益大,心益毒”,甚至把妇女当成鱼肉随意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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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的土民只能拖家带口往高要县跑,或者钻进深山老林当野人。
我查了一下《鹤山麦村麦氏族谱》,里面记载好多人躲进庙里求神保佑,结果神仙也没显灵,最后全被杀了。
这场斗祸,说白了就是底层互害的极致版本。
当公权力为了自保选择躺平,老百姓为了生存只能变成野兽。
后来这些杀红了眼的客家人也没落着好,等到局势平稳了,清政府反手就是一个“剿灭”,在五坑之战里把他们也给填了坑。
对于朝廷来说,死几个百姓是数字,丢了城池才是乌纱帽。
那些年,不管是土著还是客家,都成了那个腐朽时代的祭品,最后只留下一本本写满血泪的族谱,告诉后人啥叫“人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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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斗祸这事儿,到最后也没个赢家。
至于那位带兵跑路的参将卫帮佐,史书上后来也没怎么提他,估计是换个地方继续当他的太平官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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