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坚持尸检,5个月大的早产女婴“小洛熙”的真实死因——因误诊接受不必要手术,术中创口未缝合致大出血和心肺衰竭——恐怕将被一句轻描淡写的“手术风险”一笔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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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做出尸检这个决定,对痛失爱女的父母而言,无异于在伤口上再划一刀:既要亲手送别孩子,又要忍痛让她接受解剖。这份勇气,背后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心理煎熬。
洛熙的尸检报告,直接指向了三项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
首先,医院称孩子患有需紧急手术的复杂先心病,但尸检证明她只有3毫米的小缺损,多数可自愈。这意味着,孩子很可能接受了本不该进行的高风险开胸手术。
其次,尸检发现胸腔切口未缝合、心包破口敞开、补片残留体内、胸腔积血70ml,对一个5个月大的婴儿而言,已是足以致命的大量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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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并非“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而是明显违反基本外科操作规范的疏漏,直接导致孩子失血性休克、心肺衰竭死亡。
最后,手术室内虽设有两个摄像头:一个用于麻醉设备监控,具备录像功能;但更重要的广角全景摄像头,本应记录主刀医生操作全过程,事后才知未配置存储设备,无法回放。
儿童重症监护病房(ICU)内则根本没有安装任何监控。
这些关键证据的缺失,使得“手术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突发大出血时是否及时处理”“术后监护是否到位”等问题,无法通过客观记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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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只能依赖医护人员的“回忆”或“说法”,争议就容易陷入“各说各话”的僵局。
家属只能依靠尸检报告和病历还原真相,但病历由医院制作和保管,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在信任基础已经动摇的情况下,谁来为真相作证?
正因如此,家属没有等待医院或当地部门安排尸检,而是主动委托外地、独立、全国知名的法医刘良及其团队进行解剖。他们的用意其实很清晰:
一. 通过异地、第三方鉴定,尽量避免由同一体系内部完成鉴定所带来的公信力争议,并最大限度降低潜在利益关联引发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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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尸检报告,更容易进入后续法律程序并被认真对待——无论是公安受理与调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法院审理中的质证与采信。
三.尸检存在明确的时间窗口,拖延会导致组织自溶等变化,影响对关键病理特征与死因判断的准确性。
对家属而言,这是他们唯一能够主动把握、且一旦错过就无法补救的取证机会,只能尽快将关键证据固定下来。
委托刘良团队,本身就是一种理性而坚定的姿态,要依靠科学、用法律,为孩子讨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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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倒逼相关部门无法敷衍,因为面对的是一份专业、透明、且受公众关注的司法鉴定。
当一台本不该做的手术,夺走了一个5个月大婴儿的生命;手术过程没有录像,真相只能靠尸检一点点拼出来。
我们不得不问:保障医疗安全,难道只能靠家属咬着牙站出来讨说法吗?
只有真正落实高风险手术全程录像、术前诊断多人复核、出事之后公开追责,才能避免下一个“小洛熙”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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