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是乾隆四十七年,江南一带刚下完一场雨,街上湿漉漉的,青石板泛着冷光。
苏州城外一个叫蒋家浜的小村子,村口那家姓陆的人家,突然来了两名穿着蓝布袍的牙婆。
她们没带太多行李,只背着个竹篓,里面放着几张写好的契纸和一小袋碎银子。
陆家是村里出了名的穷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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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早年间因病去世,留下寡妇带着三个孩子熬日子。
大儿子刚刚十岁,整天在田埂边抓田螺换几个铜板。
小女儿才五岁,饿得脸都瘦脱了形。
那天来的牙婆说话倒是挺客气:“我们这边正好有一户人家要收个家生丫头,年纪越小越好养,价钱也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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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寡妇抱着女儿没说话。
她坐在灶门口,手指不停地搓衣角。
牙婆看她不吭声,也不催,只是轻声说:“五两银子,现钱。
再迟几天,可能就没有这样干净的人家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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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也没什么选择。
不卖,几口人都得饿死。
卖了,起码还能活下去。
那天傍晚,小女孩被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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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没人记得了,只知道牙婆在契纸上写的是“陆氏家女,年约八岁,愿为丫鬟,卖身终身”。
那张契纸后来留在了买家府上的账本里,跟柴米油盐写在一块儿。
旁边还备注了一句:“容貌尚可,听话。”
这就是“丫鬟”的来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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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被挑选出来的,而是被逼出来的。
说起来,清朝那会儿买卖丫鬟的事儿,并不算稀奇。
尤其是在江南这一带,家家户户讲究排场,稍微有点家底的都要雇几个“人手”,不然连亲戚都瞧不起。
更别说那些官宦人家,买丫鬟跟屯粮差不多,是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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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也不固定。
和平年间,漂亮一点的十几二十两银子不算贵;战乱时,五两银子就能买个年幼的。
买回来干什么?干活是最基本的。
洗衣、烧饭、喂鸡、带孩子,什么都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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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些人家,买丫鬟不光是为了这些。
有一位姓沈的老爷,家在杭州。
他家的账册上,乾隆五十年那页,写着“购婢一名,十七两,面清秀,年十三”。
旁边还夹了一张小纸条,是他吩咐管家写的:“养两年,调教得法,可作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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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用”两个字,在那年头不稀奇。
意思就是,等女孩长大一点,模样再好看些,就可以“进房”。
不是成亲,不是正妻,而是小妾。
她们的命运,往往从进门那一刻就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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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翻身”。
大多数丫鬟这一生连姓氏都不能保留,更别说自由。
她们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年到头只有寥寥几个时辰能歇下来。
生病了也得硬扛,受了委屈更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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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惹了主人不高兴,打骂是轻的,有的甚至活活打死。
京城有个案子,光绪年间的事儿,顺天府衙门立过卷。
一户姓高的人家,因为丫鬟端茶慢了半刻钟,被老爷一脚踢翻,撞在门框上,当场毙命。
高家人花了二十两银子和一箱贡茶,事情就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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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名字也没人记得,只在案卷上写着:“婢,年十五,未婚。”
当然也有例外。
有些丫鬟聪明伶俐,讨得主母欢心,最后得了赎身纸,出去嫁人。
还有极少数的,被主家收作义女,甚至送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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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事儿就像天上的星星,数得过来。
倒也不是所有人都对这个制度毫无怨言。
到了清末,有些地方官已经开始呼吁限制人口买卖。
可那时候朝廷自身都风雨飘摇,谁还顾得上这些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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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民国初年,新法出台,才正式废除了买卖契约。
但在乡下,一些旧习惯还是悄悄延续了下去。
更讽刺的是,同样是那个时代,北京城里的太学生在读《孟子》讲仁义道德,江南的商人却在牙行里砍价买人。
一个讲“人之初,性本善”,一个在问“这孩子听话不?能干活不?能不能进房?”两种世界,就在同一片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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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错。
这是那个时代的常态,是一整个社会结构的投影。
后来那些契纸,大多被烧掉了。
没人愿意留着那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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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偶尔在旧账本、祖屋的墙缝里,还能翻出几张发黄的纸、一两块锈蚀的银子。
模糊的字迹,写着“终身为婢”“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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