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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至2023年间,中国法学界以年均近五千篇C刊论文的体量,构筑起一幅知识生产的繁荣图景。然而,当大数据将这十二万篇论文的433641条关键词剥茧抽丝,显露出的并非一个充满活力的学术生态系统,而是一个高度体制化、深度依附性的知识生产装置。这个装置以法政策为运转轴心,以学者个体的策略性迎合为齿轮,在"刺激—响应"的周期性循环中,批量制造着短命的学术议题与同质化的对策型知识。所谓"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雄心,在这一体制性逻辑面前,不过是一种未能触及生产机制的规范性幻象。
法政策驱动构成了这二十五年的绝对主导逻辑。从知识产权立法到民法典编纂,从物权法争议到反垄断法制定,每一次立法规划都精准地投射为学术产出的陡峭抛物线。2001年中国入世前夕,"知识产权"关键词从年均数十篇骤增至峰值,而随着立法完成迅速回落至常态;2014年民法典编纂重启,"民法典"关键词从2013年的11次激增至2020年的202次,形成了近乎垂直的增长曲线。这种与立法周期完全同步的学术热度,揭示出一个基本事实:法学研究并非遵循知识演进的内在节律,而是作为政策工程的附庸而存在。学者的选题、议程与结论类型,均被外部法政策预先框定,个人兴趣仅在偶然与政策议题重合时才可能被激活。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驱动模式具有强大的吸纳能力——当物权法争议达到顶点时,不仅民法学者倾巢出动,连宪法、行政法甚至法理学者也纷纷跨界"驰援",学术共同体的集体性投机暴露无遗。政策周期的终结即意味着学术议题的死亡,"和谐社会"这一关键词在2004至2007年间从无到有蹿升至122篇后迅速归零,便是这种学术生命速朽的典型案例。知识生产在此异化为一场精准计算的政策跟风,其首要考量不是问题的学术价值,而是议题的政治可见度与资源丰厚度。
招投标模式的运作机制远比表面呈现的"服务国家建设"更为复杂。它将学术资源的国家配置转化为一种隐性的项目制管理:法政策的出台相当于集中招标,学者则作为投标者,以论文产出响应政策需求。在这一结构中,学术研究的"自主性"被压缩至策略性选择的技术层面——研究者只能决定如何更有效地迎合,而无权质疑议题本身的合法性。2009年金融危机后"政策"关键词的飙升,2010年司法改革议题的五次周期性起落,无不印证着学者对政策信号的敏锐捕捉。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看似高效,实则构建了一个单向度的知识供应链:需求端由特定时空的政策目标垄断,供给端则是学者个体的被动适应。当"决策者是否采纳"成为质量评价的核心标准时,知识生产便必然走向同质化。所有研究共享着相同的起点——政策文本,遵循着相似的路径——对策建构,追求的是统一的目标——制度设计和理论包装。二十五年来,12%的高频关键词占据了全部关键词条次的12.07%,而99.7%的词条出现频次低于100次,这种极端的头部集中与长尾碎片化的分布,正是招投标模式之下学术资源垄断与个体兴趣被边缘化的数据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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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社会互动驱动的市场化模式,本应是矫正体制依附性的替代路径。网络法研究中"互联网""数据""算法"等关键词的持续升温,风险社会下"环境""健康""安全"等议题的长期坚挺,以及"公益诉讼"在制度确立后仍保持的学术生命力,似乎都暗示着另一种可能——源于社会需求与个人兴趣激励相容的内生动力,能够支撑起持久连贯的知识生产。
然而,大数据揭示的残酷真相是,即便在这些看似自主的领域,法政策的幽灵依然无处不在。2013年互联网立法规划的出台,使"网络法"关键词在十年间增长十倍;2016年《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的密集颁布,直接将学术热度推向新高。所谓的"市场化模式"在实践中并未摆脱政策驱动的底色,它更多表现为政策刺激下的次生反应,而非完全独立的自主选择。法教义学、法理论等本应属于市场化模式的核心知识类型,在实证数据中却显现出深刻的矛盾:它们既需要回应法律运行中的实践问题,又必须依赖个人兴趣与学科竞争的内在驱动,但在学术评价体系的高度行政化与项目化的现实下,这种双重驱动往往被简化为对政策风向的被动响应。耶林所言"教义学使实证法浸润于科学中而使其高贵"的理想,在"注疏政策即为学问"的现实中显得格格不入。
更深层的困境在于,学者个体的内在驱动力在体制化生产中被系统性瓦解。招投标模式极大地限制了个人选择的自由空间,内在兴趣唯有在迎合外部任务时才能获得合法性。这不是简单的激励不相容问题,而是一种学术人格的重塑——学者的自我认知从独立的知识探究者转变为政策咨询专家,学术使命感被置换为任务完成度。二十五年来,那些低频次的碎片化关键词虽然保留着个体兴趣的残迹,却也被系统性地排斥在主流学术生产之外。比较法学者对异域法律文化的好奇,法理论学者对抽象逻辑的思辨兴趣,在C刊发表的硬性指标面前,要么自我压抑,要么被边缘化为"非主流"。当36027名法学从业人员与603所研究机构的庞大体量,被纳入统一的招投标逻辑时,个体的多元化兴趣不得不让位于集体性的策略趋同。学术共同体的"平稳产出"表象下,是个体创造力的普遍耗散。更讽刺的是,这种体制恰恰以"实用性专业"的名义获得了自我正当性——法学被塑造为可直接服务国家建设的工具性学科,其独立的价值根基与范式品格则在"服务"话语中被消解。
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官方诉求,在此暴露出其内在的悖论。招投标模式下的知识生产,其"自主性"仅体现在将域外理论资源"自主"地转化为符合本土政治话语的包装形式。改革开放初期的"知识搬运"现象,本质上正是这种体制逻辑的必然产物:当制度建构型知识成为主导,而建构目标又指向某种被预设的"现代法治范本"时,学者自然倾向于直接移植那些已经"证明"有效的域外方案。大数据显示,损害赔偿这类需要长期理论深耕的议题呈现出平稳的产出曲线,而政策驱动的议题则剧烈波动,这清晰划定了"自主知识"与"对策包装"的界限——前者源于学者持续自主的兴趣投入,后者依赖外部刺激的间歇性注入。然而,当下的改革呼吁并未触及生产机制本身,反而可能强化新的政策驱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本身成为一项正确性话语指导下的社会工程,反过来又在制造新一轮的学术热点与跟风。这种试图以行政命令方式催生"自主性"的做法,恰恰背离了自主性所必需的自由探索环境。真正的自主知识体系,需要的是一个能够让法教义学、法理论、法哲学等多元知识类型在市场化模式中自然生长的生态系统,而非在招投标模式下被规划的"创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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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生态系统的健康度,最终取决于能否建立"市场化模式"所承诺的优胜劣汰机制。这需要三个基本前提,源源不断的问题意识、内外激励相容的生产动力、职业共同体主导的同行评价。但现实是,问题意识被法政策垄断,内在动力因资源依附而扭曲,评价体系则由行政权力与期刊等级主导。二十五年的大数据勾勒出的,是一个缺乏自我更新能力的学术系统——它擅长响应政策信号,却拙于回应社会真实需求;擅长批量制造对策性知识,却无法培育具有长期生命力的理论传统;擅长在既有范式内精耕细作,却无力推动范式层面的革命性突破。当99.7%的研究议题沦为学术市场的冷门股而被遗忘,当法治、民法典、知识产权等头部关键词随政策周期起伏不定,当司法改革议题随政策变动节奏五年一循环,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成熟学科的知识演进,而是一个依附性知识生产装置的机械运转。
1999至2023年的法学知识生产史,本质上是法学学科体制化、工具化的历史。招投标模式在汇聚资源回应燃眉之急方面确有成效,却也系统性地摧毁了学术生态的多元性与可持续性。市场化模式虽被理论证成为理想的替代方案,却在现实中始终未能摆脱政策驱动的阴影。学者的内在动力虽被反复提及,却在群体性的策略选择中被系统性压制。所谓"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若不能从根本上改革以法政策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机制,不能确立学者个体基于兴趣的自由探索地位,不能建立真正的同行评价与优胜劣汰体系,终将成为又一幕政策驱动的学术短剧。
二十五年的数据已经证明,依附性的知识生产不太可能产出自主的知识;唯有在法与社会的持续互动中,在学者发自内心的持久追问中,在职业共同体真正的学术竞争中,中国法学才可能获得其自主性。而这一转变的前提,是直面当前知识生产机制的深层困境,放弃那种试图通过新规划来制造"自主"的循环悖论。学术的自主性,永远诞生于自由探索的缝隙之中,而非规划指令的蓝图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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