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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手写感谢信
——平潭法院用心用情用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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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描述的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涉执信访件,背后是一位失去儿子的劳模母亲和一位坚持讨要说法的妻子,字迹虽因激动而稍显潦草,却勾勒出平潭法院“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动人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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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靠前,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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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到几年前,一场意外让刘兰(化名)失去了丈夫,案件经过中院一审、高院终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倪某向刘兰支付74万元赔偿款。然而,追讨赔偿款的道路却漫长、曲折。
2019年,为了方便执行,福州中院将案件指定由平潭法院执行。经查,正在监狱服刑的被执行人倪某名下除了一套暂无法变现的拆迁安置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加之倪某母亲林某怠于办理登记手续,财产处置工作陷入长期僵局,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
“决不能让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更不能让受害家庭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上再添绝望。”执行局副局长吴健道出了所有执行干警的心声。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刘兰家庭生活困难,且受害人母亲是劳模,曾为社会发展做出过贡献,平潭法院主动引导,帮助刘兰申请到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燃眉之急,也为后续的化解工作赢得了信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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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僵局”,彰显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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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行难”的核心在于财产处置。面对这套拆迁安置房无法办理登记的“困境”,平潭法院没有选择就案办案、机械执行,“终本”了之,而是主动引导刘兰提起拆迁安置权益的“代位权”诉讼,并为其申请法律援助。2023年3月,平潭法院判决刘兰有权代倪某办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手续,这为后续安置房的处置打开了第一道大门。
从“无路可走”到“有门可入”,这体现了法院在破解难题时的司法智慧和担当。安置房的权属登记问题解决后,平潭法院第一时间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
然而,房子拍卖过程并不顺利。这套房子前后经历了首次拍卖、二次拍卖、变卖等程序后,最终因竞买该房产需要补交20余万元的扩购安置房款等客观原因流拍了。房子虽然流拍了,但平潭法院通过这一系列动作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这套安置房必须也必将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彻底打破了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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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妥善化解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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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走到最后一步,又遇难关。在房产拍卖流拍后,刘兰愿意以物抵债并凑钱缴纳安置房面积补差款,但日益累积的滞纳金让刘兰望而却步,赔偿款迟迟无法兑现,焦虑日增。
“明明有房子,为什么就是执行不了?”她的诉求直接而迫切。信访,成了她的生活常态。
为了解决最后一道难关,平潭法院启动联动化解机制,主动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法官一遍遍梳理案情,陈述刘兰家的特殊困境和案件的历史背景,阐明尽快处置房产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意义。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决定对安置房面积补差款所产生的滞纳违约金予以免除,为刘兰以物抵债扫清了最大障碍。这笔搁浅多年的赔偿款在平潭法院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最终以以物抵债顺利画上句号,信访人刘兰在信访接待室里签下了息诉息访承诺书:“从今往后,我再不信访了,只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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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访到信法,背后是平潭法院对“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坚持和“如我在诉”“如我在执”意识的牢树。近年来,平潭法院将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重要途径。从释法明理、用心答疑,强化源头治理,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到体现人文、用情救助,对因案致困的群众应救尽救,彰显司法关怀;再是借智借力、用力化解,对复杂积案,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依靠党委政府,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攻坚,全面系统地推进涉执信访法治化工作。今年以来,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同比下降50%,监督举报件同比下降62.74%。
“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信访工作法治化,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平潭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高潮这样说道。
供稿:薛海鹏、林悠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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