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8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河南省人民医院被判赔偿患儿各项损失共计2,016,778.53元。这起案件的核心,并非复杂的医学技术争议,而是一系列始于病历书写台、最终在法庭上被确认的程序性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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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基于法院审理查明事实、行政调查结论及公开报道梳理出的完整时间线,它记录了一个家庭寻求答案的过程,也折射出医疗纠纷中的关键法律症结。
第一阶段:诊疗过程与损害发生(2025年2月)
2月10日:9岁女童瑞瑞(化名)因“颈部、会咽部肿块9年余”前往河南省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血管畸形;颈部、咽部血管畸形”,医生建议住院并称是“简单注射手术”。
2月13日:瑞瑞接受“支撑喉镜下喉部静脉畸形硬化剂注射术”,术后转入麻醉重症监护室(AICU)。
2月13日-17日:连续5天昏迷不醒,家属无法探视。
2月17日:转运至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家属呼唤孩子无反应,医生称因使用镇定剂尚未清醒。
2月19日:根据家属方后续陈述的病程,当日发生关键危机。上午10点查房发现患儿气管插管被咬扁、通气不畅,但至中午12点50分才更换新管。下午5点35分再度发现插管位置异常,当晚7点50分行急诊气管插管术。
2月21日:瑞瑞被推至CT室检查,家属发现孩子嘴里流出不明液体,眼球突出上翻,护士称未遇过此情况。
2月23日:患儿出现神经症状,头颅CT检查提示脑水肿,随后陷入持续昏迷。后经确认构成一级伤残。医生告知家属孩子醒不过来,随后医护人员开始大面积修改病历,包括手术知情同意书、查房记录、气管插管记录等。
2月26日:在家属及律师要求下,涉事病历被首次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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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行政投诉与调查定性(2025年4月-8月)
4月26日:科室主任建议家属放弃治疗,瑞瑞从PICU转至儿科普通病房,仍处于植物人状态。
4月底:家属在网上曝光事件,并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月15日、6月6日:家属两次向郑州市卫健委投诉举报医院的23项违法违规行为,部分诉求被受理立案。
8月6日:本案迎来第一个决定性结论。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行政事项答复意见书》,确认河南省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项篡改、修改病历资料的行为,包括修改知情同意书、调整手术记录、涂改生命体征数据等,严重违反相关规范。卫健委对涉及的13项问题依法立案处理。
第三阶段:司法诉讼与法律推定(2025年9月-12月)
9月12日:家属针对“系统性、大规模伪造、篡改病历”的行为,向监管部门追加提交了更为详细的投诉材料。
11月17日:案件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家属提出总计25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并要求医院公开道歉。
庭审焦点显现:法院在审理中委托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均因病历问题终止鉴定,理由分别是 “无法确定鉴材准确性” 与 “超出鉴定能力范围” 。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成为无法逾越的技术障碍。
12月18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核心逻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因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可直接推定其有过错。结合郑州市卫健委的明确调查结论,法院判定河南省人民医院对患儿的损害后果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全额支持了经核算的赔偿请求,总额为2,016,778.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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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母亲吴女士认可赔偿数额,但指出判决未揭示导致植物人状态的具体医学原因,且医院未曾道歉,相关人员责任未明。
来源:微博、奔流新闻、上游新闻、羊城晚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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