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万!老公给小三花了46万,原配就一招:连本带利,全部给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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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听错,这不是电视剧,这是上海某法院新鲜出炉的真实案例。先点个红心,咱们接着说!
一个44岁已婚男,一个24岁漂亮姑娘。
他给她租房、买包、转账,半年砸进去46万。
原配发现后,没哭没闹,直接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结果?法院白纸黑字:
返还35.6万,再加利息!
这姑娘,青春搭进去半年,钱一分没落着,还得倒贴利息。
网友都笑了:这年头,连“包二奶”都支持“无理由退货”了?
但我说啊,这姑娘还算“幸运”的。
你知不知道著名经济学家郎教授的神操作?
2014年,他和情人缪小姐分手。
不但成功追回送出去的两套房产,还通过一系列骚操作,让缪小姐背上了900万的债务!
知识就是力量啊朋友们——尤其是《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知识。
还有更狠的。
2018年,“国民大叔”吴秀波,
直接把跟了7年的小情人送进了监狱。
罪名:敲诈勒索。
七年陪伴,换来的是一副手铐。
所以婚外情里最残酷的真相是什么?男人最坏的结果,是“社会性死亡”。女人最坏的结果,可能是“真死”——要么钱死,要么人死。
为什么原配能赢?
道理很简单:
男人花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叫共同财产?
就是这钱的一半,法律上本来就写着原配的名字。
他未经同意,大手一挥送人了?
这叫无权处分。
情人明知他已婚,还欣然收下?
这叫恶意取得。
法律保护私有财产,更保护公序良俗。
所以原配一告一个准。
这不是道德审判,这是数学问题。
经济学家薛兆丰有个精辟比喻:
婚姻就是合伙开公司,离婚就是公司清算。
那婚外情是什么?贾老师说,
算挪用公款去搞非法集资!
他给你的每一笔钱,都是“赃款”。
你收的每一个包,都是“赃物”。
原配追讨,那不是争风吃醋,那是“公司纪委在追赃”!
很多年轻女孩不懂,以为自己在谈恋爱、收礼物。
错了。
你是在参与一场经济犯罪。
是在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攒“案底”。
当然,也有人会说:“我们是真爱!”
亲爱的,法律不评价你的感情真不真,它只判断财产转移合不合法。在法律眼里,你那惊天动地的爱情,可能只是一份“赠与合同纠纷”。
所以我特别想对两种人说几句话:
首先,对原配姐妹们:
如果遭遇背叛,眼泪是武器,但不是最好的武器。
最好的武器在这里。
冷静下来,收集证据。
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记录。
然后去找律师,不是去找闺蜜。
你的战场在法庭,不在朋友圈。
其次,对所谓“小三届”的潜在选手说几句:
你以为你在征服一个男人?
不,你是在挑战一个由法律、财产制度和社会伦理组成的铜墙铁壁。
你以为你在走捷径?
不,你正走向一条最高风险、最低回报的死胡同。
你的年轻、美貌和情感,不该成为别人婚姻的“消费贷”,更不该成为自己人生的“不良资产”。
作家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写:
“爱情里最重要的东西,是自尊。”失去尊严的感情,连法院都不提供售后服务。
《金瓶梅》里有句话,说尽了红尘真相:
“宿尽闲花万万千,不如归去伴妻眠。虽然枕上无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钱。”
外面的万紫千红,看起来都很贵。
但真正免费的、安稳的、一觉睡到天亮的踏实,往往就在那个你早已习惯的、平凡的枕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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