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申报范围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组织(含一线班组)。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不参加本届评选,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和提名奖获奖组织可以参加。同一组织只能以组织本身或推荐1个一线班组参加。
(二)表彰名额第八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设置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2个奖项,名额分别不超过5家、15家。如没有满足表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由市政府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并给予配套资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第八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复制推广价值;
(四)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大力推进质量变革,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市内行业前列,近1年未出现经营性亏损;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出现市财政规定不予资助的相关情形。
三、评审依据
按照最新版《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附件1)执行。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1.申请报名。申报组织填写申请报名表(附件2),于2026年1月23日下班前通过邮箱报送至秘书处(邮箱地址:dgzlfz@163.com)。2.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如实填写对应的申报表(附件3),连同相关证实性材料于2026年4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所在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报表各1份,证实性材料1份)。
(二)申报推荐。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对申报组织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26年4月30日下班前将辖区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三)资格审查。秘书处对申报组织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征询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监管单位意见,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组织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不完备的,通知申报组织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
(四)项目评审。秘书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申报材料移送评审机构,由评审机构组建评审专家组开展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秘书处负责组织陈述答辩。
1.材料评审。评审机构组建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报告。选取不超过20个材料评审得分靠前的组织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2.现场评审。评审机构组建现场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选取不超过8个现场评审得分靠前的组织进入陈述答辩环节。
3.陈述答辩。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进入陈述答辩环节的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陈述答辩评审,评价组织的质量管理理念、具体举措和主要成效等,形成陈述答辩评审报告。
(五)确定建议名单。秘书处综合评审情况和申报材料核查情况,提出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提请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
(六)公示报批。秘书处对拟获奖组织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秘书处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公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