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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上的美照
竟被某理发店“盗用”成了宣传素材
沟通反遭拉黑
判决后仍不赔偿……
当以为能“一拖了之”时
福鼎法院的一个做法
令理发店经营者
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约……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林某是一名日常在社交平台分享穿搭、美妆内容的博主,积累了不少粉丝。忽然有一天她发现某理发店擅自使用了自己发布在社交平台的多张个人写真照,用于推广理发、造型等服务。发现侵权后,林某第一时间通过公开信息添加该理发店经营者(被执行人)史某的微信,明确要求其停止使用侵权照片并删除相关宣传内容。但史某不仅对侵权事实避而不谈,反而直接拉黑了林某的微信,拒绝任何沟通。
多次协商无果后,林某遂将史某诉至福鼎法院,经法院判决史某应赔偿林某经济损失8000元,可史某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林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向史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付款义务,但史某始终置若罔闻,既不主动联系法院,也不履行赔偿责任。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史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座位,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措施实施后不久,史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史某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尝试购买飞机票也遭到拒绝,日常出行和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史某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主动履行义务,足额缴纳了8000元赔偿款。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鼎法院 郑动员
编辑:杨譞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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