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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燕梳楼
全国首例!被领导性侵后成功申请工伤!
由此,天津女子崔丽也成为职场性侵工伤认定第一人!
崔丽丽曾是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的销售总监,年薪超过100万。在一次陪老板出差途中,被老板王某强奸。
虽然王某最后获刑四年,但崔丽丽也因此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失去了工作,也改变了生活。
崔丽丽一怒之下,把公司告上法院,并穿着当时被性侵时的血衣出庭。她说这是“证据”,更是“战袍”,错的不是我,我为什么要逃避。
但随后她遭遇了持续一个多月的网暴,期间吞下6片安眠药自杀,幸亏丈夫发现的早才幸免于难。丈夫老魏对她说:你要是死了,他们只会高兴,然后迅速把你忘记。
为什么会被网暴呢?主要还是信息不对称,很多网友根本没有耐心去了解来龙去脉,而是擅长谴责“不完美受害者”。老板王某被捕后,检方曾征询她是否出具谅解书,她提出““2000万加法办”。
然后不明真相的网友就开始用“又贪又毒”的女人来形容她,甚至起哄喊话她老公赶紧跟她离婚。所以才有她在直播间情绪失控怒怼网友:多久报案,那是老娘的权利,老娘要的就是2000万加法办!
后来看了媒体的详细报道,才发现事情并不是这样。崔丽丽之所以说要2000万加法办,主要是想用一个对方难以承担的金额,强调王某必须要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她真爱钱,当初王某提出200万私了她就不会坚持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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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这件事上,当初很多网友确实骂错了,而且也小看一个女人被侵害后的复仇火焰,这不是金钱能左右的。好在,她的丈夫、法律和大部分网友都站在她这一边。
而且,昨天她的工伤认定结题也出来了,虽然只是最低级别的十级伤残,但其开创的意义和传递的信号却是核弹级别的。
第一,法律对职场性侵的定性迈出关键一步。
传统观念中,“工伤”通常与生产事故、职业病等物理性、显性伤害挂钩。而此次将性侵导致的严重精神心理创伤(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明确确定为工伤,是司法与行政实践上一次重要突破。
它清晰地宣告:因履行工作职责、处于工作场所或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活动中遭受的暴力伤害,包括性暴力,只要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就属于职业伤害的范畴。
崔丽丽在出差期间、与上级共处时遭受侵害,其受害情境与她的工作职责、工作安排紧密相连,可以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这打破了将性侵视为“私人纠纷”或“个人不幸”的陈旧观念,确立了用人单位在预防和处理工作场所性暴力方面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此传递的信号是:工作环境的安全,应包括免受性侵害的安全。用人单位有义务建立预防机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精神与心理伤害也可以评定为工伤。
传统概念中,工伤鉴定基本都局限在身体层面的伤害。但此案中,工伤认定的直接依据是崔丽丽因性侵罹患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也就是精神类疾病。
这标志着,在劳动保障领域,严重的精神心理创伤不再是一种无形的、难以量化的“痛苦”,而是可以被专业鉴定、被评定等级、并依此获得相应补偿和待遇的法定伤害。
虽然只是“十级伤残”,但意味着这种精神伤害在法律上获得了与身体伤残同等地位,意味着劳动者的健康权不仅包括身体、还包括精神尤其是性暴力,这种伤害同样是长期、深层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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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承认这种伤害,为更多遭受职场精神暴力、欺凌、骚扰并导致严重心理疾病的劳动者,探索了一条可能的认定和救济路径。
第三,反击“二次伤害”给出了法律认可。
崔丽丽的遭遇凸显了职场性侵受害者常见的“二次伤害”链条:先是遭受侵害,随后在维权过程中可能面临公司的冷漠、不公处理甚至打击报复。
在此案中,侵害者虽已服刑,但公司却在事后以“旷工”为由辞退尚在治疗恢复期的崔丽丽。这种行径,无异于对受害者的再次伤害。
对此,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决给出了坚决的回应。支持崔丽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诉求,并最终维持工伤认定,这一系列司法行动传递出明确信号:
法律坚决反对用人单位对性侵受害者进行污名化和变相惩罚。
因遭受职场性侵而需要治疗、恢复,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合理缺勤等后果,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这为受害者勇敢站出来维权提供了更强的底气,也严厉警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行事,妥善处理此类事件,承担起应负的照顾和补偿责任,而非试图切割、甩锅。
第四,崔丽丽案是一次重要的法治进步。
崔丽丽案之所以成为标志性案例,正因为其罕见和艰难。它的每一步进展,都在挑战旧有观念、试探制度边界。它的最终认定,犹如投石入湖,其涟漪效应将深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必须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职场性骚扰、性侵害的机制,包括明确的政策、畅通且保密的举报渠道、公正的调查程序,以及对受害者而非加害者的保护措施。
否则,一旦发生类似事件,企业将面临信誉受损、工伤赔偿等一系列法律责任。此案的成功,为未来类似情况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推动了社会共识的形成。
崔丽丽被认定为工伤,其意义远超过一份伤残等级证书。它向全社会宣告:职场性侵绝非“私事”,而是严重的职场安全事件和侵权行为;
它承认精神伤害的严重性,并将其纳入劳动保护体系;它展现了司法对劳动者,特别是身处弱势的性侵受害者的有力庇护。
这个案例,是法治的进步,是向更安全、更平等、更有尊严的职场生态迈出的坚实一步。
它告诉我们,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推动历史的进步力量。
崔丽丽争取到的光,总有一天也会照到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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