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近年来,部分领域药品垄断行为多发,推高药价、扰乱市场,直接加重了群众用药负担。12月17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介绍,近三年来,总局已累计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总额超过24亿元人民币。
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执法重点始终聚焦于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键品种,守护人民群众用药的“生命线”。在查办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垄断案中,执法机构迅速组织850余人次执法人员,奔赴10个省市,对40余家上下游企业展开调查,实现了对垄断行为的快速锁定与查处,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防止危害扩大。
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12起药品垄断案件均依法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达到涉案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的5%,平均单案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彰显了执法刚性。比如,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并在该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对负有责任的5名个人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60万元,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形成威慑效应。
针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的特点与难点,市场监管总局今年专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该指南明确了药品联合涨价、滥用支配地位推高药价、限定交易等典型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为医药企业划清了竞争红线,提供了明晰的合规指引。通过“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示范作用,推动全行业反垄断合规意识提升,实现系统治理、源头防范。
打击药品垄断非一部门之事。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形成合力。执法的最终成效体现在终端药价的变化上。据介绍,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有效推动了相关药品价格的大幅下降。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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