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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近日,凤凰网“行动者联盟2025公益盛典”在安徽六安霍山县隆重举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张凌霄凭借其在公益法治化领域的长期深耕与突出贡献,获评“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在采访中,张凌霄主任深入阐释了“法律是公益最好的‘保护伞’和‘导航仪’”这一理念,分享了京师律所以专业力量推动公益行业走向法治化、专业化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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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所党委书记、主任张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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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相关报道截图
原文如下:
张凌霄:法律是公益最好的“保护伞”和“导航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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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扎根,行动,让美好发生。12月6日,凤凰网行动者联盟2025公益盛典在安徽六安霍山县举办。本届盛典以“十年答卷,扎根的力量”为主题,旨在致敬那些以长期主义深耕社会价值、将责任融入血脉的同行者。当晚,在各界嘉宾和公益行动者的见证下,多个年度公益荣誉盛大揭晓,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张凌霄获评“年度十大公益人物”。
张凌霄在律所设立公益部(后改为社会责任部),开创了律师行业以专业力量系统服务公益的先河。
“公益需要温度,也需要制度。”张凌霄在接受凤凰网公益专访时表示,法律不是为了去束缚公益,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善意、防范风险、提升公信力。因此,法律是公益最好的“保护伞”和“导航仪”。
张凌霄认为,传统意义上的慈善,包括捐款、捐物、设立希望小学、设立高校奖学金、助学金等行为,虽有必要,但并非法律人最大的公益,而法律人最大的价值,则在于自身的专业技能。
2016年,张凌霄提出“法治公益”理念,致力于以法律专业能力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走向法治化、专业化。为此,京师律所不仅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部与慈善经济法律事务部,还持续投入资金、人力与课程资源,构建起覆盖全国55家分所的公益服务网络。自2017年以来,他带领京师律所累计公益捐赠支出近2000万元,其中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捐赠达535万元、公益法律服务时长超过80万小时。
张凌霄认为,公益法治化下一步的关键是“深化治理”和“生态共建”。
“未来,我希望我们的公益法治化不仅能护航,还能进一步地赋能,通过法治化推动公益行业更透明、更高效、更可持续地发展。”张凌霄表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也愿意继续扎根这个领域,做公益法治路上的同行者和共建者。
行动者联盟2025公益盛典评选由凤凰网主办、凤凰网公益承办、协办单位凤凰网安徽频道、迎驾贡酒担任战略合作伙伴,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爱德基金会、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提供联合支持,深圳国际公益学院、长江商学院、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红十字国际学院提供学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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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采访实录
凤凰网:你提出“法律人最大的公益在于自身的专业技能”,这一“法治公益”理念在当时颇具开创性。是什么契机让你认识到,相较于捐款捐物,为公益行业构建法治 “基础设施”是更本质、更长远的贡献?
张凌霄:其实这个认识不是突然有的,而是我在长期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慢慢清晰起来的。大概在 2016 年左右,我和团队就已经接触了很多公益机构,当时发现大家虽然很有热情,但在法律合规、内部治理、合同管理、风险防控这些方面普遍都比较薄弱。有时候甚至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比如项目执行中法律风险失控,知识产权、包括一些隐私权的侵权等等,甚至有些公益机构因为不懂法而陷入纠纷,最终影响公信力。
我就在想,我们律师捐点钱、捐点物资,或者去做点志愿服务当然有意义,但实际上那就和普通人做公益的区别不大了,我们真正不可替代的价值,其实就是我们的法律专业能力。如果能帮助公益机构建立起规范的法律框架、完善的治理结构,那是不是比单纯捐钱更有长远价值?公益行业不能只靠热情和善意往前走,它需要规范、需要制度、需要法律护航。尤其是 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公益慈善进入法治化轨道,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这更让我意识到,律师应该主动站出来,帮助这个行业去构建“法治基础设施”,就像修路一样,路修好了,整个行业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法治公益”与其说是一个理念,更不如说是一种职业自觉,我们不做煽情的公益,而是要做理性的、专业的、可持续的公益。所以,其实当时提出这个想法,也不是一时兴起,而是看到行业真实需求后的一个自然选择。
凤凰网:在推动公益组织“从情感驱动转向理性治理”的过程中,你遇到的最大挑战或普遍误区是什么?
张凌霄:最大的挑战,我觉得其实还是一种观念上的转变。很多公益人最初都会认为:“我们是在献爱心、做好事,法律条条框框的会不会让公益变得冷冰冰?会不会限制我们的灵活性?”这也是一种很常见的误区,认为“讲法律”就是“不讲人情”,甚至觉得法律是来“管束”他们的。
但事实上,我们推动的不是“去情感化”,而是“情感与理性并重”,公益需要温度,也需要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在近几年的一些热点事件中,公众的善意被滥用,整个行业都受到了负面的舆论影响,其实根本原因就是缺乏法律规制和透明机制。其实这也是一个慢慢建立共识的过程,法律不是为了去束缚公益,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善意、防范风险、提升公信力,理性不是冷漠,而是负责。
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做了很多沟通和培训,我们一直在强调,法律是最好的“保护伞”和“导航仪”。比如合同怎么签更稳妥、募捐怎么规范、舆情怎么应对、内部治理机构怎么搭建等等,这些看似枯燥的工作,其实真正能让公益走得更稳、更远。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益机构和从业人员都意识到这一点,也开始主动寻求法律支持,我觉得这是一个让人欣慰的转变。
凤凰网:你在律所内部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部/慈善经济法律事务部,将公益服务制度 化、组织化。这种模式在国内律师行业是开创性的。你如何确保这套体系在律所中有效运转,又如何激励众多律师持续投入近80万小时的公益服务?
张凌霄:这个问题其实也是我们这些年一直在探索的。我觉得核心是两点:一是“制度设计”,二是“文化养成”。
在制度上,我们从 2016 年初就聘请了专业人士成立了公益部,现在叫社会责任部,后来在慈善法出台以后,又专门设立了慈善经济法律事务部,因为专业的事情要有专业的人去做,公益也是一样的。接下来,我们把公益服务纳入了律所的整体架构中,我们也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统筹、培训、项目对接,还有相应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比如律师参与公益服务,在晋升、评优中会被认可,律所也会提供资源支持。但比制度更重要的,是文化。我们始终倡导“公益不是负担,是专业能力的另一种实现”,我们的律师可以通过自己擅长的方式做公益,比如有人擅长讲课,就去做一些法律培训;有人关注儿童保护,那就可以参与女童保护项目,还有人理论基础扎实,那就参与相关立法建议,等等,这样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公益路径,得到价值感和成就感,而不是被动地摊派任务。
这些年,我们仅仅是北京总部的律师累计的公益服务时长就超过了80万小时,这不是靠强制,而是因为大家真正认同,用法律专业做公益,既帮助了别人,也提升了自我价值,甚至反哺了自己的业务能力,这是一种良性循环。
凤凰网:近十年来,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的法律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展望未来,你认为 推动公益法治化下一步的关键是什么?
张凌霄:我认为下一步的关键是“深化治理”和“生态共建”。
“深化治理”是指,公益法治不能只停留在“有法可依”,还要“有法能依、有法必依”。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经实施多年,但在慈善信托、公开募捐、社区公益、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等方面,其实都还需要出台一些更细致的配套指引和操作规范。我们的公益机构也需要从“知道法律”走向“用好法律”,更系统地提升法律意识,在治理结构、风险防控、资产保值等方面真正实现专业化。
“生态共建”则是指,公益法治化其实不是单靠某一方就能完成的,需要政府、公益机构、法律界、学术界、媒体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比如我们之前在民政部指导下开发了一些课程,也参与了一些政策研讨,其实就是希望能把一线实践经验反馈到制度设计中;我们也和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公益机构共同设计了一批服务项目,这些都是跨界协作的尝试。
未来,我希望我们的公益法治化不仅能“护航”,还能进一步的“赋能”,通过法治化推动公益行业更透明、更高效、更可持续地发展。当然,我们也愿意继续扎根这个领域,做公益法治路上的同行者和共建者。
新闻|郭政杭
编辑|吴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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