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举报信将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下称“二强所”)推上舆论风口。举报人披露,该单位主导的“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渝北教育矫治所高边坡隐患治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取消首标候选人资格、拖延公示、泄露投标文件、超期受理无效异议、默许虚假业绩等行为。此事已引发外界关注,更指向背后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
该高边坡隐患治理工程招标控制价6540万元,2025年9月22日开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重庆六零七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综合得分第一成为中标候选人。
然而,这份报告在次日被招标方推入“复核”漩涡。据举报材料描述,招标方在未收到任何异议的情况下,两次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原结果进行复核,直至9月29日才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此时距离法定“评标结束后3日内公示”的要求已过去整整一周。这种刻意的拖延,被举报人直指“为操控结果预留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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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国有资金项目应优先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然而,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六零七限公司被取消资格。
2025年12月4日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显示,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意外“补位”。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前述中标公告称,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投标人提出的异议,经查实,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重庆六零七公司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重庆一零七公司为中标人。
举报材料表示,招标方在取消首标候选人资格时,未能提供任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理由——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条,仅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放弃中标、不可抗力、履约保证金未提交或违法行为”时,方可取消资格并重新招标。但重庆六零七公司并未出现上述情形,招标方却绕过“重新招标”的硬性要求,直接指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这一操作显然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相悖。
更令人震惊的是评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显示,招标方工作人员在开标评标次日,私自下载了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六零七公司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并通过U盘拷贝给其他投标人。这一行为的意图不言自明:授意其他投标人针对首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找茬”,以便推翻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
举报人强调,招标方电脑中存在明确的文件下载记录和U盘外传痕迹。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一细节若属实,已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规定,甚至可能触及《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的红线。
而公示期结束后的“非常规操作”进一步加剧了争议。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招标方却在公示期(9月29日至10月2日)结束后,接受了一投标人通过快递提交的异议书——该文件既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授权材料,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页10.3款“异议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规定。举报人质疑,招标方对无效异议的“选择性受理”,实质是为推翻原结果制造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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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举报材料还直指中标人重庆一零七公司项目经理龚某的业绩造假行为。龚申报的“深圳市福永街道2016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经理身份,与实际中标记录严重不符——该项目实际负责人为葛某,且竣工后未变更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龚某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中,公示时间标注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但评审机构落款日期却是2023年12月29日,存在明显逻辑矛盾。“此类低级造假,是否暴露出资格审查环节的形同虚设?”
争议背后,利益输送的疑云始终挥之不去。举报人直指中标人重庆一零七公司与相关甲方单位单位负责人存在密切关联,有“定向授标”嫌疑。尽管目前尚无直接证据,但招标方屡次突破法律红线的操作,不得不令公众对评标公正性产生严重质疑。
全国正在开展招投标领域倒查13年专项行动,涉事单位仍在“顶风作案”,试图通过操控评标流程、泄露投标文件等方式,将工程交给“目标中标人”。举报人表示,这种对规则的漠视,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更让6540万元的公共财政资金面临流失风险。
事实上,此类乱象并非孤例。风雷财经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史记录发现,近年来类似投诉屡见不鲜:2023年渝高星洲商业平基土石方工程中,投标方质疑地勘系统下属企业通过操控评标专家高价中标,投诉却被回复“与招标文件无关”;2025年大渡口区环保科技产业园工程里,投标方指控业主单位与发改委勾结伪造业绩材料,最终仅以“问题与项目无关”草草收场。这些案例无疑共同指向一个现实:招投标领域的监管漏洞,让“围标串标”“明招暗定”有了滋生的土壤。
针对此事,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中招标方的行为已构成多重违法:既违反法定评标程序,又纵容虚假资质通过审核,更涉嫌系统性破坏招投标公平原则。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立表示:“国有资金项目招投标容不得半点猫腻,监管部门应彻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对涉事人员追责到底。”
举报人已将举报材料提交重庆市纪委监委,要求重启招标程序并公示调查结果。
目前,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尚未更新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信息,监管部门也未就举报作出正式回应。
该招投标争议案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招投标制度改革中的痛点:评标专家的独立性如何保障?电子标书的保密机制如何筑牢?唯有以“零容忍”态度斩断伸向公共资源的黑手,让每一项规定都落地有声,才能让招投标真正回归“阳光下的交易”本质。风雷财经将持续追踪事件进展,守护公共资源交易的阳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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