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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内鬼”:蚂蚁搬家式侵占货款
2013年,刘某入职某建筑五金公司担任销售助理,手握对接客户、代收货款的关键权限。这个看似勤恳的“老员工”,却悄悄开启了长达十年的侵占之路:对公司少报、瞒报实际订单,将差额货款收入囊中;面对账目核查时,又冒用客户名义伪造结算凭证“平账”,先后将56万余元货款据为己有。
2022年8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发现账目异常,刘某见东窗事发仓促辞职,仅退还25万余元,对剩下的31万余元拒不退还,这让本就依赖资金流转的小微企业陷入了经营难题。
检察介入:引导侦查督促加快办案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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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种小微企业,最怕的就是‘内鬼’,案件查得慢,真的耗不起啊!”2024年6月,兴化市检察院联合戴南镇人大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朱某某握着检察官的手,道出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因为员工里应外合虚报出库单,公司数十万元货款不知去向,而因涉案账目混乱、证据分散,侦查陷入僵局,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了解情况后,兴化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专人对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并督促公安机关加快侦查节奏。
自行补侦:织密证据链锁定犯罪事实
2024年8月,案件移送至兴化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电子数据庞大,涉案账目混乱且复杂,数千条交易转账记录“真假难辨”,现有证据难以锁定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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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查清事实,检察官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连续两天驻扎企业,逐一调取公司近5年分销系统后台日志、恢复被删订单数据,逐项比对订单、发货、转账记录,最终构建“时间轴+资金流向+订单差异”三维证据体系,精准认定刘某的职务侵占数额。
防线瓦解:从“零口供”到自愿认罪
侦查阶段,刘某心存侥幸,企图以“零口供”对抗调查,但在检察官构建的完整证据链条面前,刘某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供认犯罪事实,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表示认可。
2025年9月,兴化市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1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与量刑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判决生效后,企业经营逐步回归正轨。12月12日,朱某某来到检察院,给承办检察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护企”没有休止符,“安商”永远在路上。一面锦旗,是一份肯定,更是一份鞭策。兴化市检察院将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更精准的监督、更高效的办案、更优质的服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民营经济行稳致远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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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爱民、高效办案暖心!”鲜红锦旗上的十二个鎏金大字,字字承载着信赖与认可。12月12日上午,某建筑五金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来到兴化市检察院,将这面鲜红的锦旗郑重交到承办检察官的手中——这既是对检察机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由衷点赞,更是兴化检察以法治护航企业发展的生动注脚。
来源: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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