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际儒学联合会儒学与企业管理委员会主办的大道知行讲堂第90期成功举办。本场讲座特邀北京大学李四龙教授主讲,从中国佛教对印度佛教的抉择、真俗两重生命主体、儒佛伦理秩序的整合等方面,与大家一起探究《佛教中国化的文化主体性》。本次讲座共分为三期讲述,在搜狐、快手、抖音、视频号、B站五个平台播出,共计20余万人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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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李教授谈到,中国佛教传承印度佛教根本思想,又在教义思想、组织制度和修行方法上形成鲜明的中国特色,此所谓“佛教中国化”。佛教并未中国化而有所变质,只是中国人讲纯粹的佛教,直称经论义理而发展,发展至圆满之境界。
李教授谈到,中国佛教是在传承印度佛教根本思想的基础上开展有选择、有重点的翻译和传播,在经典、教义、修行和制度等都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相对于印度佛教,中国佛教受儒家社会影响,表现出明显的人文主义特点。李教授分别从中印佛教的关系、格义佛教、解义佛教、宗派佛教演化为“参禅、念佛、法会”、佛教组织制度的中国化等方面分析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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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真俗两重生命主体,李教授强调,生命主体和伦理秩序是佛教人文主义的两个支点,前者丰富了古代中国的生命主体论,拓展了“心”的理论内涵;后者丰富了古代中国的伦理关系,在五伦之外增加僧俗关系,引发社会结构的重大突破。
在儒佛伦理秩序的整合方面,李教授指出,佛教传入中国,并不仅仅传入了一种信仰或思想,同时也传入了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中国社会缘此形成“王权+宗族+寺院”的社会结构,以佛法和修行为纽带,形成错综复杂的僧俗关系网络。佛寺的社会教化,基于中国佛教与儒家思想及其伦理秩序、道德规范的融合会通,基于儒佛两家核心价值观的融合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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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教授总结道,中国佛教的文化主体性,直接表现为中国式佛教人文主义。中国佛教富有重视生命主体和伦理秩序的人文精神,既强调个体的生命属性,追求常住清净,也强调个体的社会属性,注重道德实践。“佛教中国化”使佛教受到中国本土文化的规范,同时也对本土文化有所补充,中国佛教的文化主体性是中印文明交流互鉴的产物,属于“主体间性”。
“大道知行讲堂”系列讲座由国际儒学联合会儒学与企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举办,帮助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武装自己,学以致用。下场讲座届时会在“大道知行”微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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