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关于中止和解除14家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4家医药机构(含1家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0家医药机构(含2家医疗机构、8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
附件:
1.泉州市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2.泉州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海峡都市报闽南新闻
编辑:吴明瑜
一审:尤逸群 | 二审:苏敬元 | 三审:林培元
![]()
点亮和
转发分享更多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