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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靠椅异味难消,商家出示的“合格检测报告”竟系伪造。近日,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协助维权,这起网络购物消费欺诈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商家退还消费者部分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5年3月底,消费者何女士在淘宝“金某办公家具工厂”花费1346.44元购买3张靠椅,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明显异味,长期不散。何女士向商家反馈后,对方称异味属“出厂正常情况”,并提供了一份标注“检验结论:合格”的检测报告,拒绝退款。协商无果后,何女士向深圳市消委会提起投诉。
市消委会介入调查后发现,商家提供的检测报告与“国家家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官网查询到的对应编号报告结论严重不符,原报告明确标注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商家涉嫌通过P图篡改报告结果。
鉴于证据确凿,市消委会协助何女士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明知商品质量不合格,仍伪造检测报告虚构合格事实,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已构成消费欺诈,同时案涉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商家退还何女士货款746.44元,并支付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金4039.32元。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应留存订单、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交易凭证;对商家提供的检测报告,可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编号及真伪;若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可通过电商平台投诉机制、消费者组织维权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切实守护自身消费权益。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蔡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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