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河北省沧州市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 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18场。“十四五”时期,沧州市兜牢兜准民生底线,基本民生保障实现提标扩面。
沧州市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与物价上涨联动调整机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0056元和7128元,较2020年增长15.43%、30.55%。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80元和9276元,较2020年增长15.47%和30.57%。扎实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不断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截至目前,已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1612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105户。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等政策,高效解决群众突发性困难。
儿童福利体系日臻完善,关爱保护不断深入。沧州持续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设,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纳入保障和关爱服务范围。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990元、1530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37%、53%。教育、医疗、心理、安全等多元保障全面强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累计投入285.4万元支持孤儿就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识别评估制度全面启动。14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18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与6036名村(社区)儿童主任组成基层守护网络,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现代监护制度逐步完善,切实筑牢了困境儿童生存、发展与安全的坚实防线。
残疾人福利制度优化升级,服务效能显著增强。持续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6元、100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60.6%、66.7%。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累计服务7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田潇、向霞、霍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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