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5年12月16日,牵动全国人心的成都女子遇害案迎来了一审第二次开庭。尽管最终判决被宣布延期至19日公布,但这一次的庭审却为受害者家属带来了关键性突破——代理律师臧梵清明确透露,法院已采纳“凶手系入室杀人”的核心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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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认定不仅改变了案件定性的基础,更在法律层面上切断了凶手试图以“正当防卫”脱罪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关于其精神鉴定结果的争议也被彻底摆上台面,成为庭审中最具冲击力的焦点。
代理律师当庭揭露多项疑点,直指鉴定程序存在严重瑕疵,并强调梁某滢在法庭上的表现与所谓“精神分裂症”状态完全不符。这场迟来的正义博弈,终于显现出拨云见日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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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孩遇害开庭细节
提起这起发生在成都的恶性命案,无数网友至今仍感到愤怒难平。一位年仅27岁的年轻女性,在自家门口开门的瞬间,被陌生女子持刀残忍杀害,整个过程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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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真正引爆舆论的,是案发后凶手梁某滢竟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以此作为可能免除死刑的重要依据。这一结论立即引发公众强烈质疑:如果这样的行为都能逃脱极刑,未来是否会有更多人效仿伪装精神病?
正如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所言,她坚持维权,不只是为了女儿王紫雅讨回公道,更是为了所有潜在受害者争取司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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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51个日夜,这位失去独生女的母亲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每一次回忆都如同刀割,每一个清晨醒来都是煎熬。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只为等来一个公正的结果。
此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仅因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更因为它触及了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当暴力犯罪与精神病鉴定交织时,法律该如何平衡人权保障与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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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王紫雅正在家中等待外出买菜的母亲归来。仅仅十余分钟的时间空档,梁某滢便出现在门外,诱使她打开房门,随即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刀,对其头面部、胸部等要害部位连续刺击十余次。
鲜血染红地面,生命戛然而止。这位本有着光明前途的女孩,甚至未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便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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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任何一个家庭遭遇如此变故,都无法平静接受。而这起案件最令人毛骨悚然之处在于,它发生在一个本应最安全的地方——家。
家,是人们卸下防备、回归安宁的港湾。可就在这个被视为绝对庇护的空间里,一场蓄意杀戮悄然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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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滢并非临时起意,而是事先携带凶器、多次前往现场踩点,明显带有强烈预谋动机。她的行为早已超出一般冲突范畴,展现出极端的攻击性和目标锁定能力。
最初围绕本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精神病鉴定结果上,该结论直接关系到量刑走向,甚至可能决定是否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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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王女士一夜白发,身心几近崩溃。但她强忍悲痛,四处奔走申诉,只为让真相浮出水面。
终于,在第二次开庭前,王女士公开了一段关键信息:梁某滢行凶返回家中后,面对母亲质问,第一句话竟是:“今天我必须弄死她,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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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毫无情绪失控的痕迹,反而充满冷静决绝的杀意,彻底推翻了“突发精神障碍”或“一时冲动”的说法。
更值得注意的是,王女士指出,案发现场有保安在场,但梁某滢并未对其采取任何攻击行为,所有致命伤害全部集中于王紫雅一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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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高度选择性的施暴方式,与典型的精神病患者无差别攻击模式截然不同,进一步佐证了其意识清醒、目标明确的事实。
尤其在2025年11月20日的首次庭审中,梁某滢本人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并坚称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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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声音认为,这种否认本身也可能是病症表现之一,但结合其后续言行,这种解释显得愈发牵强。
争议持续发酵,王女士的维权之路也因此布满荆棘。直到第二次开庭,局势才出现实质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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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曝庭审细节
2025年12月1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启该案一审第二次庭审。此次庭审氛围明显不同于以往,控辩双方围绕两大核心问题展开激烈交锋:一是精神病鉴定的科学性,二是“正当防卫”主张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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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有必要介绍,被害人一方聘请的代理律师臧梵清,是国内刑事领域极具影响力的资深律师。他曾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与专业判断力。
据公开资料显示,臧梵清始终坚持捍卫司法公正,尤其关注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在本案开庭前,他便郑重表态:“我们将竭尽所能,为这位母亲争取应有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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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案件进入公众视野以来,我一直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而在本次庭审后的采访中,臧梵清律师首次披露了多项关键细节,直指那份精神病鉴定报告存在重大漏洞。
王女士及其团队在法庭上明确提出:该鉴定由未亲自接触被告的专家出具,全程仅耗时两个半小时,且梁某滢并无任何既往精神科就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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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这份可能影响生死判决的医学意见,缺乏面对面评估和长期观察支持,其专业性与可靠性受到严重挑战。
反观梁某滢在庭审中的实际表现,多位旁听人员描述其“思维缜密、逻辑清晰”,能够准确理解法官提问,并进行条理分明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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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仅能熟练使用法律术语反驳指控,还曾当庭指责对方律师“诱导性发问”、“你根本不专业”,展现出远超普通人的语言组织与抗压能力。
这样一个人,如何能在案发时处于“无法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的状态?两者之间的巨大反差,令合议庭不得不重新审视鉴定结论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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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重要的是,臧梵清律师成功驳斥了所谓“正当防卫”的荒谬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当时王紫雅身处自家屋内,开门时未持任何武器,亦无攻击举动,何来“侵害”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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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此前存在口角争执,使用利刃连续刺击他人要害十余次,早已远远超出必要防卫限度,属于典型的故意杀人行为。
最关键的一环在于,臧梵清律师明确提出并获得法庭认可的事实是:凶案发生地点位于被害人家中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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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滢是在王紫雅开门后强行侵入住宅,并在其私人空间内实施致命攻击。这不再是简单的邻里纠纷或门外冲突,而是性质恶劣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杀人”。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侵入住宅本身即构成独立罪名,若在此基础上实施暴力犯罪,则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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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实的确认,从根本上否定了“正当防卫”成立的可能性——因为防卫必须针对外来侵害,而真正的入侵者正是梁某滢本人。
庭审结束后,臧梵清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我已经得到确认,法庭采纳了‘入室杀人’的定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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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案件的法律定性已向有利于被害方的方向倾斜,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大幅提升。目前社会各界正密切关注12月19日的最终宣判结果。
王女士也在采访中坚定表态:倘若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她将立即提起上诉,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誓要让凶手为其罪行付出终极代价!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参考信源:
“成都女子家中被害案”19日宣判 律师:是入室被杀而非家门口遇害---2025-12-16 -----黑龙江网
“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一审第二次开庭,代理律师质疑:被告精神鉴定报告有重大问题--2025-12-16--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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