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最近,一个关于国家安全的建议在舆论场引发了强烈共鸣,中国应该立即出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为什么大家对这件事呼声这么高?因为我们受够了。受够了那些拿着境外的津贴,却披着“独立学者”、“环保斗士”、“人权卫士”外衣,在中国的舆论场上兴风作浪的人。
也许有人会跳出来说,“这是在阻碍国际交流!”“这是不自信的表现!”慢着。先别急着扣帽子。让我们看看满嘴“自由民主”的美国,是怎么对待外国代理人的。看完你会发现,我们不是太严了,而是太温柔、太迟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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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才是“防渗透”的祖师爷。
很多“公知”不会告诉你,美国早在1938年也就是二战前夕,就出台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这部法律严苛到什么程度?
1、强制登记:只要你拿了外国政府或政治实体的钱,在美国从事相关活动,必须在10天内向司法部报备。
2、扒光底裤:你是谁?委托人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他给了你多少钱?这些钱你打算怎么花?统统要交代清楚,且对公众公开。
3、贴上标签:你发传单、写文章、搞演讲,必须在资料上醒目地标注:“本资料由外国代理人分发”。
4、刑事追责: 敢隐瞒?敢不报?直接抓人坐牢。
除了这部法,美国还有《反外国宣传与造谣法》、《高等教育法》等等一堆法律伺候着。甚至连我们在美国的媒体机构,都被列入了比这更严的“外国使团法”进行监管。
看懂了吗?美国一边挥舞着“言论自由”的大棒敲打别国,一边在自家门口筑起了铜墙铁壁。在维护国家安全这件事上,美国人从来不开玩笑,更不讲什么“客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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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的“隐形黑手”。
反观我们,是不是有点太“大度”了?
两国建交,正常的文化交流、学术研讨,我们当然欢迎。但现在的灰色地带太大了。一些西方的非政府组织(NGO)、基金会,打着“关爱弱势群体”、“生态保护”、“学术研究”的招牌,把手伸向了我们的高校、社团和媒体。
他们给资金、给奖项、给头衔。要求是什么?是你在关键时刻,要按照他们的剧本说话。是你在潜移默化中,向中国公众兜售他们的价值观。
这些拿钱办事的人,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往往隐藏得很深。他们以前是教授、是专家、是大V,说话自带光环。
老百姓不知道他们背后有金主,很容易被带偏节奏。这种“隐形渗透”,比明面上的间谍破坏力更大,因为它在挖断我们的文化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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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出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不是要关上国门,而是要把灯打开。我们不禁止你拿外国人的钱,也不禁止你帮外国人说话。
但前提是:民众有知情权。
当你在台上高谈阔论“中国应该如何如何”时,请先亮出你的身份牌:“我是某某外国基金会的代理人,我拿了他们50万美元。”一旦这层窗户纸捅破,你说话还有多少公信力,让老百姓自己去判断。
这叫什么?这叫“阳光执法”。如果你心里没鬼,你搞的是正常的学术交流,你怕什么登记?怕什么公开账本?只有那些拿着“狗粮”干脏事的人,才会对这部法律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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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现在的国际环境,我们在国外的孔子学院,仅仅是教教汉语,就被美国、欧洲百般刁难,被扣上“渗透”的帽子。而他们在中国的各种代理人,却能大摇大摆地拿着经费,在我们的地盘上砸我们的锅。
来而不往非礼也。国家利益面前,没有“双标”的余地。
是时候补上这块法律短板了。请立即出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让那些潜伏在阴暗角落里的“鬼”,都在阳光下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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