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大哥打来电话,说是要给姥爷一家迁坟。
我没有见过姥爷,但我至今清晰记得姥姥的音容笑貌。
小时候,我常去住姥姥家。姥姥家住在村边的两间土房子,南边是一片很大的果园,西边也有不少树。
还记得暮色降临的时候,和邻居的小伙伴去西边的树林里抓老鸹虫,回家给姥姥喂鸡。
姥姥身材很高,因为牙齿掉没了,瘪着嘴巴,走路像拉风箱一样,呼哧呼哧地喘。
姥姥满脸慈祥,虽然生活很苦,但她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满面笑容。
有一次,她拉着我的手,呼哧呼哧地走了几里路去赶集,给我买了两根没有熟的青香蕉。青香蕉吃起来很涩,当时觉得很难吃。但长大以后,我一直爱吃青涩的香蕉。每次吃到青香蕉的时候,就会想起姥姥。
我生下来的时候,姥爷早就不在了。母亲说姥爷在天津做的生意很大,姥姥小时候有丫鬟伺候。姥爷在外面挣到钱,也没少给家乡做挖井修路的事情。
二战期间,日军轰炸天津,姥爷的生意破了产,人也很快就没有了。姥姥带着年幼的一儿一女回到老家,生活拮据,连吃饭都吃了问题。
姥姥的女儿后来嫁给我的父亲,生了六个儿女,舅舅却迟迟没有成家。他不爱种地,总喜欢骑一辆破旧的车子,驮着渔网行走于水洼河畔。
舅舅每次来我家串门,是我最高兴的日子。不仅因为有鱼吃了,有时候还可以跟着舅舅去河边捕鱼。
舅舅后来还是结了婚,娶了一个痴呆的女人,没有留下子嗣。
我刚上初中的时候,外婆去世了。逢年过节,我还是去看望舅舅。二十多年前,舅舅也去世了。舅舅去世之后,这个曾经对我很亲热的村庄,与我没有了任何联系。
姥爷一家的几座坟墓,本来坐落在村外的荒地。但后来,这里的土地被一家楼板厂买下,几座坟墓也被圈在厂子里面。生产出来的一摞摞楼板,常常堆在坟丘上。
前不久,在邻村表哥的协商下,厂主愿意拿出自家的一小块土地,把姥爷一家的坟墓从工厂里迁出。
迁坟的前夜,下了一场小雪,天气格外寒冷。当我从城里赶到墓地时,表哥和大哥早就守在那里。
挖土机首先挖开舅舅的坟墓。土地深处很潮湿,泥土渗出水来。舅舅的尸骨还算完整,穿的衣服和鞋子还能看出模样。
寻找姥姥姥爷的尸骸费了一番周折。进入墓坑的乡亲最先找到几根指骨,随后,又发现了腿骨、上臂的肱骨和前臂的桡骨,这是姥姥的尸骨。看到姥姥的尸骨,想起她气喘吁吁地领着我去赶集的情景。
在姥姥的遗骨旁边,很快找到了姥爷的遗骨。一个参与挖掘的中年人叹息说:“人这一辈子争啊抢啊,看看这些骨头,还争抢个什么劲?”
按当地风俗,迁坟的时候不允许未结婚的年轻人在现场。估计是担心年轻人看到这一幕,会影响上进心吧。
找到姥爷姥姥的遗骨之后,又挖开最后一座坟墓,那是太姥爷太姥姥的坟墓。那座坟墓年代更久远,估计应该是清朝末年。
挖出来的骨头,被装在几个棺材形状的木匣子里,但比普通的棺材要小得多。
在村子的另一个方向,一块白雪皑皑的土地被挖开三个墓穴,这些骨头再次被埋进泥土。
我的从未见过面的姥爷、那样疼爱我的姥姥,还有经常给我打鱼吃的舅舅,他们的尸骨还能被惦记多久呢?
我们这一代人还会惦记着给他们扫墓,当这一代人离开这个世界,谁还会惦记他们?
记得梵高说过,死去的人并没有死,只要爱他们的人还活着,他们就不会死去。
可是,爱他们的人也终会死去。爱他们的人死了,他们还会活着吗?
心理学家大卫·伊格曼认为,人的一生要死亡三次:
第一次,是肉体的死亡,当你的心跳停止,呼吸消逝,你在生物学上被宣告了死亡。
第二次,当你下葬,人们穿着黑衣出席你的葬礼。他们宣告,你在这个社会上不复存在。
第三次死亡,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把你忘记。
有人说,一个普通人从死亡到被这个世界彻底遗忘,不过五十年到六十年的时间。
挖掘坟墓的时候,看到被挖出来的堆得高高的潮湿的泥土,不由感慨想到,真是来于泥土,归于泥土啊!
人骨灰的成分与泥土的成分极其相似。然而,人的生命最后仅仅是泥土或者化学成分吗?人的灵魂呢?
人的尸体可以化为泥土,人的灵魂却永远不死。
辽阔大地上,一代代人生长,一代代人倒下。尸骨埋进土地,灵魂又归向何处?
这是一个薄情的世界,一个人总会有被忘记的时候。生命的意义在于灵魂被唤醒,在于回到永恒里。
在那个荣美的国度,每一个名字都不会被遗忘,每一个名字都会熠熠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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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 丹麦 安娜·安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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