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城区市容环境
及“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大名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2025年12月15日起,在县主城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及“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车辆乱停乱放治理。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划设的停车泊位或指定区域内顺向、有序停放,严禁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主次干道两侧及其他禁停区域乱停乱放,重点清理占用公共空间、影响通行秩序的违规停放车辆。
(二)商户“门前五包”落实。督促商户严格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养护、包设施完好、包秩序良好、包文明劝导),主动规范门前车辆停放秩序,及时劝导制止门前乱停乱放行为,保持门前环境整洁有序。 (三)有序停放引导管控。在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加大现场劝导力度,引导车辆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指定泊位内,做到按向停放、整齐排列。
二、整治措施
(一)宣传引导。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页、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明停车要求,引导广大市民、商户自觉参与城市管理,树立“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意识。 (二)规范清理。对违规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执法人员将先进行劝导纠正,对拒不配合、无法联系驾驶人或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对机动车辆将依法进行贴单处罚、对非机动车辆拖移至指定专用场所集中存放。
(三)“僵尸车”清理。对长期停放、无人维护、涉嫌废弃的“僵尸车”,将依法进行清理。
三、文明倡议
文明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每一位市民、商户的共同努力!诚邀大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相关规定,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将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泊位内,共同守护整洁有序的停车环境。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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