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留神
选错了收款人
240万巨款就被转到了被执行人名下
快一年了
这笔钱还是要不回来
宁波的李女士反映,去年12月26号,她转账时选错了收款人,误把240万转给了一个被执行人。今年2月,法院认定收款方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款项。现在的问题是,收款账户被银行申请冻结了,快一年了,这笔钱还没有要回来。
事情经过有些复杂。
李女士说,自己一位朋友杜大姐之前向一位刘女士借了305万,去年12月26号,杜大姐准备还钱但她只有65万,于是向李女士借240万,还钱的过程有些特别。

李女士说,她和杜大姐把钱转给她们共同的朋友,这位朋友暂且称为甲女士,由甲女士把305万转给刘女士。
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呢?
李女士解释是为了资金安全起见,甲女士单名一个“莹”字,李女士说她把240万转给甲女士的时候,错转给了另一个人,这个人暂且称为乙女士,单名也是一个“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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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给媒体看了转账记录,她分三笔给乙女士转了两百四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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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李女士起诉了收款方,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收款方的账户。今年2月份,法院进行了判决,让收款方返还李女士不当得利款240万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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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女士表示对方已失联。
李女士了解到这位收款方之前向某银行借了钱,因为逾期,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对方的账户。
银行的书面情况说明显示:客户某莹也就是李女士错转钱款的收款方是银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逾期客户,欠本金700万。银行通过诉讼向法院请求追偿,法院于去年5月13号受理,经审理判决后依法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保全。
李女士转账错误后,向法院提出诉讼。今年2月份法院判决后,李女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对被执行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内剩余1832200元的执行,并解除上述款项的查封冻结。鉴于李女士的执行异议,余姚法院对账户内的款项仅采取冻结措施尚未实际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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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女士提出的执行异议,法院经审查后在今年11月11号依法裁定,认为李女士享有权利无法对抗本案强制执行,驳回李女士的执行异议。
李女士不服裁定,已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案件尚待开庭审理,后续需待法院审理,依法裁判再按相应生效裁判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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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巧合太多就不像是巧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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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网友表示,的确存在误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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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怎么看?
19楼(my19lou)综合整理自1818黄金眼、网友评论等
编辑:花花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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