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15日消息:一场官方的“招商会”,一纸无法兑现的“致富协议”——当商户们满怀憧憬签下合约,却不知已踏入一个精心编织的骗局。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假冒快手、骗取商户高额“代理保证金”的诈骗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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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倪某与沈某共谋,在明知“快手本地生活”项目不允许发展二级代理商的情况下,仍谎称自己为快手合作方,以共同拓展市场为名,诱骗商户加盟,骗取被害人交付保证金,并约定分成。通过公司客服拉拢商户,引诱其参加全国各地的线下招募会后,以快手服务商名义发展二级代理商,让主持人通过PPT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鼓吹入驻“快手本地生活”的种种好处——承诺提供推广支持、技术维护与售后服务,并抛出极具诱惑力的回报方案:商户交纳保证金成为代理后,不仅能获得入驻奖励,还可从发展的商家流水抽取佣金,甚至在成功拓展80家商户后全额返还保证金,制造出“名额紧缺、先到先得”的紧张氛围。考虑到加入快手可以扩大自己商铺的影响力,有的客户听完之后十分心动,直接现场签约并缴纳保证金,签订合作协议。签约成功后,他们将客户拉入专属售后微信群。倪某负责后期技术支持,即寻找第三方搭建网络平台,由其公司员工手动录入数据,让被害人查看流水明细,继续骗取被害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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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纪小姐回忆到:“和我签约的人把公司的运营资质、营业执照和过往业绩证明发给了我,我就相信了。”直到2024年10月,纪小姐发现合同上的条款和开会时说的不一致,在她招募商家入驻后,后台数据没有及时更新,官方承诺的返利和佣金也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发给她的,纪小姐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便联系了快手官方客服,得知快手并没有与倪某所在的公司合作,遂报警。经审查,本案51名被害人共计被骗取人民币222万元。
案件移送至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面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只是商业纠纷”“合同有约定,不属于诈骗”等辩解,检察官深入开展引导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重点围绕“是否取得官方授权”这一关键事实,向快手官方平台调取相关证据。调查结果显示,倪某、沈某等人所在公司并不属于“快手本地生活”服务商,快手官方平台也无法查询到被害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以及返利、佣金等流水。这些证据与其他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检察官明确指出倪某等人虚构官方身份并伪造资质等行为已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由于本案涉及被害人众多、地域分散,且犯罪团伙内部资金流转复杂。对此,检察官对资金流水进行了严格审计,逐一对照被害人提供的合同、收据和发票,全面梳理银行流水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最终认定犯罪金额为人民币222万元。
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积极推进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多次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最终,沈某及其家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147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倪某、沈某、李某、刘某等人结伙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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