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账户被标记涉嫌诈骗,我们是正常转账的一方,既没被骗,也没违法,凭什么冻结我母亲名下所有账户?”12月15日,市民李先生(化名)语气中满是愤怒与无奈。从11月29日96110反诈专线来电核实,到民警上门确认无诈骗风险,再到承诺12月14日解封却逾期未解,这场因一笔4000余元正常转账引发的“保护性止付”,不仅让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更引发了公众对反诈执法边界、民生保障与执法规范的深度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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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一笔毫无异常的日常转账。11月29日,李先生接到北京大兴区反诈专线96110的来电,对方并非质疑其转账行为违法,也不是怀疑其实施诈骗,而是明确告知——其使用母亲银行卡转出的一笔4000余元款项,收款账户涉嫌诈骗,因此询问李先生一方是否遭遇诈骗,是否是被诈骗的受害者。
“我当场就跟接线员说清楚了,我们没有被骗,这笔转账是正常的资金往来,知道用途,全程都是自愿、合法的转账。”李先生回忆,为了配合反诈工作,他主动详细说明转账背景,反复强调己方并非诈骗受害者,也未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接线员在记录相关信息后,未提出异议,仅表示会安排民警进一步核实。
当日晚上,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团河派出所两名民警上门,再次就该笔4000余元转账事宜进行核实。李先生全程积极配合,不仅重新陈述了转款用途,还明确证明己方未被诈骗、转账行为合法合规。“民警听完我的说明,看完材料后,没有提出任何疑问,也没说有什么问题,就说核实清楚了,然后就离开了。”
可民警离开后不久,李先生便发现了异常——母亲名下所有银行卡,无论是否涉及该笔4000余元转账,无论是否与所谓“涉嫌诈骗的收款账户”有过关联,全部被冻结;就连母亲名下绑定银行卡的微信支付账户,也被同步冻结,无法进行任何收支操作。
“涉案的只是一张卡的一笔转账,可他们把我母亲的所有账户及微信账户都冻结了,微信也用不了,相当于断了我们全家的生活经济来源。”
心急如焚的李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咨询账户冻结原因。对方给出的答复是“保护性止付”,理由是收款账户涉嫌诈骗,为防范李先生一方(转账方)遭受财产损失,暂时冻结相关账户。“我反复跟他们强调,我们已经说清楚了,没有被骗,转账是正常的,而且民警也上门核实过了,为什么还要冻结所有账户?”
面对李先生的质疑与诉求,反诈中心与团河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均表示,需等待15天进行系统核查,期间无法提前解冻,并明确承诺12月14日会自动解封,让李先生耐心等待。“这半个月,我们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李先生坦言,母亲年事已高,日常买药、看病的费用无法正常支付,家庭水电燃气、超市购物等基本生活开支,只能靠向亲友临时借款周转。
他先后多次通过电话、现场沟通等方式联系相关部门,可得到的回应始终是“按流程来”“再等等”“到12月14日就解封了”,未获得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也未被告知冻结所有未涉案账户的合法依据。
12月14日,也就是承诺的解封日期,李先生第一时间查询母亲的账户状态,却发现所有银行卡、微信支付依旧处于冻结状态,无法正常使用。15日,他再次联系反诈中心和团河派出所,对方却要求其自行联系反诈中心,反诈中心又让其联系派出所,形成了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状态,既不说明逾期不解封的原因,也不给出具体的解封时间,更不解释为何要持续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账户。
“保护性止付的初衷,是保护群众不被诈骗、减少财产损失,可我们明明不是受害者,也没有任何过错,只是正常转账给了一个涉嫌诈骗的账户,为什么要承受这样的后果?”李先生的质疑,直击事件的核心矛盾——反诈执法的底线,是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而非以“反诈”之名,过度限制无辜群众的正常生活。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资金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资金,应当及时采取冻结措施,同时明确“未查明涉案情况前,不得超范围冻结账户资金”,且“经核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冻结”。公安部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也明确要求,反诈执法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精准管控风险,避免对无辜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当影响,不得随意冻结未涉案账户、超期限冻结账户。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中,李先生一方作为转账方,已明确证明自身未被诈骗、转账行为合法,民警也上门核实无误,在此情况下,大兴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全量冻结其母亲名下所有账户,且在承诺的解封期限届满后拒不解封,已明显超出“保护性止付”的合理边界,涉嫌违规执法。“正常情况下,针对收款方涉嫌诈骗的转账,若转账方未被骗,仅需对涉案转账的账户进行临时核查,冻结期限一般不超过48小时,核实无风险后应立即解冻,绝不能全量冻结未涉案账户,更不能超期不解封。”
近年来,各地反诈部门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依法采取保护性止付、账户冻结等措施,有效守护了群众的财产安全,但部分基层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刀切”“过度执法”的现象,动辄全量冻结账户、超期冻结,忽视了无辜群众的民生诉求,导致“反诈”异化为“扰民”,既损害了执法公信力,也违背了反诈工作的初衷。
针对此事,多次尝试联系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团河派出所及反诈中心,询问全量冻结未涉案账户的依据、逾期不解封的原因,以及具体的解封时间,尚未获得任何正面回应。目前,李先生已整理好完整的证据材料,准备通过12389公安部举报投诉热线提交申诉,同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及母亲的合法权益。
反诈工作没有旁观者,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是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但这份职责,既要“有力度”,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更要“有温度”,坚守法治底线,保障无辜群众的合法权益。如何平衡反诈执法与民生保障,如何规范账户冻结、解冻流程,如何畅通群众申诉与救济渠道,避免“过度止付”“超期冻结”等问题,不让反诈防线变成民生梗阻,成为摆在基层执法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此次事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民生困境,更是对基层反诈执法规范化的一次拷问。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尽快核实情况,解除对无辜群众账户的不当冻结,依法依规给出合理解释;更希望以此为契机,完善反诈执法流程,划定执法边界,让反诈工作真正做到精准、规范、便民,既守住群众的“钱袋子”,也守护好群众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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