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又是一个毒狗新闻:
![]()
2022年10月1日傍晚,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小区内,居民李某、侯某各自牵着自家的边境牧羊犬在便道散步。当晚,两条原本健康的狗狗突然呕吐、抽搐不止。虽然主人立即将它们送往宠物医院抢救,但两只狗还是在次日凌晨相继离世。
报警后,小区监控显示:当天18时左右,同小区住户彭某在69号楼道下的草地里,悄悄投放了颗粒状物品。警方的鉴定结果显示,两条狗的胃内容物、草地上残留的食物中,均检出了氟乙酸成分。据了解,氟乙酸类化合物常被用作剧毒鼠药,我国早已明令禁产禁用。
最终彭某经济赔偿,好在未涉及刑事责任。
新闻称,彭某称自己并非故意针对特定宠物,而是因小区内常有犬只散养、不分时段吠叫并四处跑动,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困扰。她表示,投放带毒食物初衷是“威慑”,没想到会导致狗狗死亡。但法院并未支持这一辩解理由。
从逻辑出发,小区内的犬只肯定影响到彭某生活了,否则彭某不可能动此杀心。此背景,毋庸置疑。实际生活中,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的狗主人为数不少,这是狗患产生的关键,也是正常人类和狗人撕裂的常态背景。
对彭某来说,毒狗的初心是好的,但好心办了坏事,“居民李某、侯某各自牵着自家的边境牧羊犬在便道散步”,人家是牵狗绳的,你把人家狗给毒死了。这说明什么?说明选择毒狗的材料有问题。
颗粒状物品作为毒狗物品没有正当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因为狗无论是牵绳还是不牵绳都可能吸食进颗粒状物品,这是彭某犯下的严重错误,错误导致的赔偿也是咎由自取。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牵狗遛绳是必须的,戴嘴套只是针对“大型犬”,大型犬必须戴嘴套。我查了下资料,边境牧羊犬不属于大型犬而属于中型犬,如果边境牧羊犬属于大型犬,彭某也可辩一辩。可惜,边境牧羊犬不属于大型犬,不戴嘴套的辩点也没了。
可见,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戴嘴套的规定,注定了不能撒放颗粒状毒狗物品。彭某教训深刻。上海的彭某算是运气好的了,我们来看北京的一个毒狗案例:
![]()
12月11日上午,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宣判。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该投放的毒物不仅对狗有毒,对人也有毒,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健康,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刑事责任是恰当的。需要说明的是,#男子毒死9条宠物狗被判4年# 话题严重有错,被判4年是因为投放了对人有毒的毒物,而非因为毒死9条狗,这方面更得深入学习。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毒狗不是一个简单粗鲁的操作,而是一个大有学问的技术活。对狗患精准打击,起码要做好两个方面,一是认真学习了解本地的养犬管理条例和文明促进条例,加强对依法遛狗和违法遛狗的认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二是一定要选择仅对狗有害而对人无害的物品。
要在法治的框架下去消除狗患,千万不能鲁莽行事。还有一个方面也很重要,要学会自我保护,做好事不留名。新闻称:“当天18时左右,同小区住户彭某在69号楼道下的草地里,悄悄投放了颗粒状物品。”其时是10月,18时天还亮得很呢,彭某这不是自投罗网啊?
治理狗患,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不如寻朋友,联合起来,同向着似乎可以生存的方向走。”群策群力,依靠政府。我们老百姓要学会向政府提诉求,提建议,监督好政府按照养犬管理条例治理狗患。对尾大不掉、懒政惰政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坚决予以投诉,投诉到他们满地找牙,连滚带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