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商家在社交媒体曝光
半年来她被
买家刘某利用平台漏洞
用6个账号“仅退款”225个包裹
相关消息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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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海一位服装店店主发视频声援时女士,称自己也被刘女士以同样手法诈骗。
“调包退货的刘女士就是同一个人,她下手的商家都是有着高价、低价商品的店铺,她的操作方法是用多个账号在同一家下单,同时下单高价和低价商品,收到货以后,她把高价商品的快递面单撕下贴在低价的包裹上给你退回,像这种手法是非常隐蔽的,(刘女士)在我们家一共下了15单,全部是用了同样的手法。”
对于为何快递被调包却无签收记录的问题,快递员解释是有顾客拒绝签收,要求先拿回试穿所致。
事发后刘某还曾转账给时女士“求和解”,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希望时女士“留一条路”。时女士称自己拒绝了,“成年人应该得到应有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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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12月9日,当事人时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称,经办案人员确认,涉事买家刘某已于12月8日归案,时女士说,她事后了解到,刘某将骗来的物品在二手平台和粉丝群内低价销售,给顾客排单发货,营造供不应求的氛围。还经常在粉丝群里炫富,营造富婆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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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高调“炫富”,图据极目新闻
有网友向时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2020年,刘某曾经发朋友圈称:“你们都在搬砖,我在搬人民币,都是一袋子一袋子给,这两天光安排人存钱了!”
律师看法
对于此事,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单时就无支付对价意愿,还通过更换快递面单等隐秘手段骗取财物,且将赃物转卖牟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据中国青年报,张律师指出,刘某实际犯罪所得可能不低于2万-3万元,而诈骗罪入罪金额为3000-1万元(对应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金额达3万元以上则属“数额巨大”,将面临3-10年有期徒刑。
面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快递员或者驿站也负有责任”的疑问,张律师告诉记者,快递员或驿站若无明知或串通行为,则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因该行为属于独立违法犯罪,非普通合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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