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城市供水价格“同城同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4〕64号),结合区发改委成本调查队《西安市临潼区第一自来水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西安市临潼区第二自来水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及临潼实际,经区政府同意,拟定于2026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西安市临潼区城市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会人
本次设20名听证会参会人。
(一)消费者8名,采取由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及区消费者协会推荐报名两种方式。
(二)经营者1名,由区水务局推荐;
(三)专家学者1名,由区发改委邀请;
(四)其他相关利益方1名,由区发改委邀请;
(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9名,由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各推荐一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名。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四、推荐、报名时间及方式。
1.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25年12月17日前将推荐表反馈至区发改委价格科(区政府后4楼);
2.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及旁听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7日前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81051112@qq.com。
3.报名表下载路径: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栏,西安市临潼区城市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第一次公告附件下载。
五、报名条件及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报名条件。
1、西安市临潼区户籍的常住居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公正、公平、如实反映意见。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西安市临潼区户籍的常住居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人员产生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公开选取产生。
附件:临潼区城市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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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辉
联系电话:029-83821335
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
来源 :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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