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证监局在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公告,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一珍因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未遵循诚信原则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有关规定,而赵一珍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此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
青岛证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赵一珍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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